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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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笑眯眯地回答:“你现在看起来脸色就很好啊,那个时候……啧,说不出来,一脸欲求不满的样子。”
    明薇被她嘲笑地脸红:“什么欲求不满啊,你乱讲!”
    “你照过镜子没有,脸红眼睛亮,一看就知道最近日子过得不错。”沈思做了个鬼脸,“蜜里调油是吧。”
    明薇不甘示弱:“你看起来也和之前不大一样了。”
    沈思耸耸肩,道:“那是肯定的啊,我现在一身轻松,自由自在的,有什么不好?”她为了避免原先的身份泄露永恒的秘密,现在所使用的是一个伪造的假身份,但是一切有迹可循,派出所就算来查都查不出任何端倪。
    她就读的专业是计算机专业,那简直和高中生做小学生的数学题一样简单,她不打算出风头,因此把所有的课程成绩都保持在及格线上,低调得很。
    如今她有永恒与相陪伴,日子过得十分惬意,除了……他们的交流只能停留在精神方面之外,倒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明薇掐指一算才发现,她居然已经大四了,这也就意味着她马上面临毕业,当然,毕业对她来说不意味着就业的压力等等,而是终于自由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在那天结婚。”顾朗是这么表态的。
    明薇托着腮问:“会不会太嚣张了?”
    “只要你喜欢。”
    明薇想想,遗憾地回答:“还是不要这么高调了,我们能不能悄悄注册结婚,然后去度蜜月?”
    “我倒是不介意,但是你真的不想要一个盛大的婚礼吗?”
    “没什么意思,热热闹闹给别人看,”她皱了皱眉毛,“但是爸爸肯定不肯。”
    看明大海爱女如命的样子就知道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他是恨不得办一个世纪婚礼,赶超王室,让爱女大出风头,一夜成为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
    “那我们等明叔回来以后再商量好了。”顾朗搂着她,明薇横躺在他怀里,腿搁在椅子扶手上,露出光滑纤细的小腿,线条极其优美,这样的画面不会让人觉得猥琐,反倒是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温馨感。
    明薇可有可无地点点头,掏出手机和沈思发短信,依旧是赖在顾朗怀里不动弹,以她的话来说,既然当初为了霸占这个怀抱下狠心,那现在都已经到这地步,她被沾了那么多便宜,当然要物超所值才行。
    所以她最近坐得最多的地方就是他的怀抱,而顾朗也喜欢她的亲近,觉得抱着她和抱只猫似的,时不时还可以抚摸两下。
    果然告白之后有意想不到的福利呢。
    有人在外面敲了敲门,明薇伸了个懒腰,从他怀里跳起来:“我出去一趟。”
    “去哪儿?”
    明薇拉开了门,对他挑了挑眉:“不告诉你。”
    薛凝眼看着她走掉,对顾朗吐了吐舌头:“打扰到你们了吗?”
    “这是工作时间,没有打扰不打扰的,进来吧。”
    明薇去找了叶老头,问一问上个学期的缺席怎么搞定,叶老头瞄了她一眼:“我给你办了休学。”
    “咦,那我岂不是要延迟毕业?”明薇一点都不想再被困半年。
    叶老头戴着眼镜,又看了她一眼:“我们学校是修学分的,学分够了你就能毕业。”
    “……我够了没?”明薇诚恳地问。
    叶老头这回真的是没有话好说,从一大叠文件夹里抽出了她的成绩表,明薇看了几眼,十分欣慰:“还有毕业论文就能毕业了?太好了,毕业答辩您会让我过的吧?”
    “我会替你打个招呼。”叶老头推了推自己的老花眼镜,“不过你找枪手代写,水平不要太差。”
    明薇满不在乎地一挥手:“我让顾朗替我写。”
    “你和顾老师在一起了?”没看出来,叶老头竟然也会问这种问题,明薇惊讶地眨了眨眼:“谁说的?”
    叶老头的语气里也带了笑意:“学校里的老师早就都知道了,原本有不少人想给顾老师介绍对象的。”
    “那么抢手?”明薇心里得意,嘴巴上还要损他,“他也没什么好的嘛。”
    叶老头不置可否,明薇喜欢顾朗兴许是出于感情,但是顾朗的条件在那么多老师里也真的是出类拔萃,长得那么好看,又年轻俊朗,看起来条件也很不错,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他的家世,但是看那通身的气派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
    大学老师学历高,但是也是要谈婚论嫁的嘛。
    “你要提醒顾老师当心。”叶老头最后提醒了她一句,然后转开了话题,“我明天就要去现场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有事情就打我电话吧。”
    明薇好奇地追问:“要当心什么,谁要对阿朗不利吗?”
    叶老头没说,明薇只好回去问顾朗本人:“你得罪什么人了吗?”
    顾朗漫不经心道:“不需要我得罪什么人,只是我碍了太多人的路而已。”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顾朗属于不懂规矩的人。
    大学老师也是要吃饭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关于项目经费里总是有一点点猫腻的,学生们也都清楚,背地里未尝不会谈论一二,但是大家都一个待遇,自然也就对这种潜规则无话可说。
    可是偏偏顾朗是个怪胎。
    他并不在乎钱,一个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才能拨下钱来,但是他有的时候都是自己出钱研究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这也罢了,偏偏每年只发表一篇文章在最好的医学期刊上,但已声名鹊起,人人都知道他是行家。
    作风太清白太潇洒,从本质上来说,顾朗和明薇是同一类人,因为他们并不在乎所谓的规矩,顾朗知道自己伤害了别人的利益,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有本事的人自然会有自己的办法,通过这些渠道为自己谋利的人,活该!
    凭什么要他来迁就这些坏习惯呢?他不说,并不等于不知道,他知道,并不等于要与他们同流合污。
    “怎么这么黑暗啊?”明薇毫不留情地嘲笑他,“教师还是园丁呢,医生还是白衣天使呢,你这么一个结合了两者的职业,怎么能这样啊?”
    “人要吃饭,那有什么办法,什么职业没有龌龊啊。”顾朗替她梳着头发,再用毛巾擦干,明薇就裹了件浴巾靠在他腿上犯懒:“你看人家叶老头,聪明,识时务,还洁身自好,我给他的钱,他都用在考古上了,你瞧瞧他家里,清贫得很。”
    顾朗道:“当然也有那样的人,要在这其中找到平衡可不算容易,名利场多诱人啊,你怪不了那么多人把持不住。”
    “那是,钱可算是个好东西。”作为富家女,明薇和电视里演的大小姐大少爷不一样,她不会去喊什么“我要的不是钱”“对我来说钱根本不重要”“钱买不来我想要的东西”等等,她知道钱是多好的东西,因为有钱,她才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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