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_分节阅读_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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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轮到我尴尬了:“嗨,我还以为……反正都是挺好的小孩儿,嗯,都挺好的。”
    没多久,菜香从厨房飘散出来,勾得人不由自主地饿了。
    我和周铖眼神交汇,从对方眼中看见了相同的惊喜——花花这一年半还真没白学。
    “我听容恺说这阵子饭店后厨正闹着涨工资,”周铖忽然说,“不如趁这个机会把人打发走 ,换他俩进来。”
    我有点儿犹豫:“不太好吧……”
    周铖不以为然:“放心,这年头技术工种最好找工作,而且他既然开口要求涨工资,就一定是有同行过来挖墙脚了。”
    我挑眉,无声询问,确定?
    周铖轻点一下头,无声回应,请放一百二十个心。
    正经事谈完,周铖又恢复了云淡风轻的死样子,悠悠道:“所以,那小孩儿可以留下了?”
    我扯了扯嘴角:“老子看起来就那么冷酷无情?”
    周铖笑,忽然凑近我压低声音:“他和花雕什么事儿都没有。”
    我下意识就想反问“你怎么知道”,幸亏脑袋比嘴巴快一步及时刹车,换成了横眉冷对:“你什么意思?”
    周铖耸耸肩,煞是无辜:“没什么意思。”
    眯起眼,我磨牙:“拉倒,你就是有意思。”
    周铖乐了,那叫一个开怀:“再怎么着也比不上你有意思……”
    小疯子端着一盘菜站客厅里瞅我直发愣:“这是什么活动?饭前相声大奖赛?”
    花花和手艺表里如一,闻着香,吃起来更棒,我原本以为店里现在那个厨子已经成了,可两相比较,不带任何私心的说依然是花花高出一筹,或者,不止一筹。一年半的时间把花花从能做菜磨练成了做好菜,把准男人磨练成了男人。以前他的眼睛里会偶尔流露出不确定,那是对未来的惶恐,对生活的忐忑,还有其他复杂的难以描述的情绪,可现在站在厨房门口微笑着等待食客检阅的花大厨,没了忐忑,多了坚定,没了惶恐,多了泰然。
    从稚嫩变成熟,这是人生的必然过程,我觉得自己该为花花高兴的,可不知为何,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李小宝的手艺明显还停留在帮厨阶段,不过刀工着实不错,切的丝啊丁啊都整整齐齐均匀漂亮,我那小饭店也用不上两个大厨,所以一个掌勺,一个切菜配菜,正好。
    既然决定把人留下,自然要安排住宿,周铖和小疯子现在一个屋,空出的房间便留给了花花和李小宝。
    “你俩干嘛不一个屋儿?”小疯子问这话的时候花花正往床上搬枕头,我在帮忙擦卧室窗台,李小宝对着衣柜思索该把自己的行李放哪儿,周铖倚门口围观。
    话音落下,三个人的动作都停下来——周铖原本就没动作。
    我发誓小疯子这话没经过大脑,要不就是他失忆了!
    突来的安静有种刺激人神经的魔力,小疯子看看我,又看看花花,再瞅瞅周铖,忽然夸张地笑了两声:“哦哦你俩体格不合适,你看小宝多省地方,和花花住正好!哈哈……”
    虽然他的掩盖很拙劣,但我还是庆幸关键时刻记忆侵袭了他。
    花花怎么离开这里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当事人甲很自然,我这个当事人乙又很配合,于是整个回归场面看起来就像花花只是单纯的离开学艺,完后学成归来。一年半前那段绝对算不上阳光明媚的过往,被喜庆的重逢刻意掩盖,这是每个人希望的。
    一切都很好。
    小疯子没一抽到底,我感激的想冲他磕俩头。
    不知道周铖用了什么方法,两天后我厨房的俩人就辞职了,而且精神状态欢天喜地,对我更是只有感激没有怨念。我不得不再次感慨周铖手腕的高明。厨房空了,花花和李小宝顺理成章入驻,几天下来,一些熟客反映菜的口味好像变了,当然喜欢不喜欢的都有,不过喜欢还是占了大多数。
    在花花回来之前,我已经有日子没怎么去店里了,因为一切都在轨道上,我时不时地过去瞅两眼,就结了。但现在花花回来了,毕竟还需要时间适应,所以我也就跟着重新当起了掌柜,兼收银员。小疯子和周铖现在就算彻底退出饭店经营了,财务还是小疯子的事儿,但只需要我每月把账本拿回去给他弄弄就成了。
    花花和李小宝适应得比我预想要快,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两个人就俨然成了厨房新主,配合得十分默契,完全不需要我再侧面帮助。有时候客人不多,我在前面实在坐着无聊,就往后厨跑,可多数是跟李小宝在聊天,因为他嫌花花打字慢,所以每次都抢去花花的话头。
    有天来了个喜欢重辣的客人,我便拿着菜到后厨希望花花能帮着回回锅,却没想到看见他和李小宝用手比划,你比划两下,我比划两下,有来有往,气氛愉快。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那是手语。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花花用手语,我可以肯定的说在一年半之前他还完全不会这个,可现在,他用的很熟练,最难得的是李小宝也很熟练。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李小宝总不愿意等待花花打字了,因为他们之间不需要,他们可以像我们一样的说话,即时沟通,于是那写字的十几秒便显得愈发漫长和难耐。
    距离花花回来大约过了二十来天,周铖不声不响租下了隔壁的房子,就在我们对门儿。我特能理解,一个屋檐下五个人,睡觉倒是小问题,可早晨的卫生间着实让人惆怅,况且他和小疯子现在的收入也不低,自己租个房子,轻轻松松。
    周末我们汇聚在周铖的新房里,共贺乔迁之喜,花花掌勺,做了一桌子好菜。
    酒桌上小疯子特开心,伸手问我要红包:“乔迁之喜都得给主人家红包的!”
    亏得哥们儿有准备,啪就从兜里摸出来一个拍到了他的掌心。
    这回轮到小疯子愣了:“靠,还真有啊!”
    红包是真的,但也的确不是为了乔迁之喜。饭店分红的事,在花花没走的时候我就提过,而且也发过几次,但那都是小打小闹,连工资都算不上更不好意思叫分红了,并且花花走后饭店一度因为我的不在状态陷入经营危机,分红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现在不同,饭店运转稳定,每月除去运营成本和固定的机动资金,还会剩下不少,既然暂时没扩店的打算,那赚的钱就要给大家分分,况且周铖和小疯子要鼓捣自己的事业,也需要钱。
    我费劲口舌说了半天,周铖和小疯子看我意志坚定,也不推让了,全盘收下。唯独花花,死活就是摇头。
    我怒了:“你怎么这么矫情!”
    花花低下头,跟犯错的孩子似的,一瞬间时光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是老大哥,他是小弟,我瞪一下眼,他都会紧张得要命。
    过了会儿,他终于妥协,默默写字给我:“我拿,但是用不了这么多,够花就行。”
    我是又生气又心疼又好笑,刚想说话,在一旁看了半天的李小宝插嘴:“钱哪有够花的啊,再说依大花现在的水平随便外面找个大酒店工资都差不多这个数了,福利待遇还比这好。”
    小孩儿没恶意,我能感觉出来,但被一个小孩儿这么直截了当说,还是让人挺臊得慌的,因为他说的是实在话。
    花花却不高兴了,皱着眉头开始用手语比划。
    小孩儿动动嘴唇,貌似想反驳,可在看了我一眼之后,也改用手语。
    两个人手语了大概五分钟,总算告一段落,最终应该是李小宝妥协了,因为小孩儿放下胳膊,闷闷不乐。花花笑笑,无奈地摸摸对方的头。
    周铖和小疯子是第一次看见花花用手语,自然很惊讶,但前者维持住了一贯的淡定,后者则没绷住悄悄问我:“啥情况?”
    我没回答,因为这情况再明显不过了。
    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谁没了我冯一路都行,就花花不可以。别人没了我,还有张三李四来填补,花花没了我,上哪儿再找这么一个疼着他惯着他的?可是今天我才发现,不是花花没我不行,而是正相反。其他人,周铖也好,小疯子也罢,遇见了大家一道走,是有缘,能帮衬就互相帮衬,走着走着散了呢,那就散了,毕竟谁都有自己的路。但是花花不一样,打从认下弟弟那一天开始我就把他放在生命里了,有个专门位置是给他的,并且严丝合缝卡住了,要挖走,就是连皮带肉。
    疼。
    第章
    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其实李小宝是个挺讨人喜欢的孩子,活泼而单纯。想到什么说什么,在藏不住话这点上跟当年的小疯子有点儿像,不过比小疯子靠谱多就是了,起码不会经常性地蹦出让听众想抽打的言论。
    “大哥,你们当年在里面有没有被欺负啊,我看电影里演的可邪乎了,简直是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这娃近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晚饭后听我讲那监狱里的故事,并且经常听着听着就两眼放光,仿佛对那地儿产生了无限遐想和向往。
    “别处怎么样我是不知道,反正咱社会主义监狱就跟歌里唱的一样,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大哥,你确定你说的是监狱不是陕甘宁?”
    小疯子和周铖晚上不太过来了 ,偶尔来,也只为蹭一口饭,所以八点后的时光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给李小宝讲故事,或者李小宝给我讲故事,花花则在沙发一头看电视兼时不时听这边一耳朵。
    通常情况下花花对我的监狱故事不发表意见,昨天我把王八蛋都夸成花了,他也只是偷着笑,不纠正。但李小宝给我讲他们学艺故事的时候,花花的反应便直接多了,遇上夸张过度的地方,还会很认真地驳回,然后李小宝就只能摸摸鼻子,重讲。
    在李小宝的讲述里,我知道了花花的辛苦,汗水,知道了主厨的冷酷,严格,知道了大酒店的高档,奢华,知道了北京的热闹,繁荣。花花空白的那一年半逐渐成型,有了画面,有了色彩,甚至有了声音,我不用再偷偷抱着QQ聊天记录去回味,去揣摩,去想象。
    虽然这和预想中的有些出入,因为我原本以为这些都会由花花来讲给我,然后我可以在辛苦的地方感慨,在出糗的地方嘲笑,在成就的地方鼓励……而不是此刻这样,只能听着。但毕竟我还是知道想要知道的了,所以我知足。
    跟李小宝聊天属于买一送一,他不光讲花花,也讲他自己。原本我只知道小孩儿也是本省的,但聊过之后才知道,就在我们隔壁市的下属县,虽然家是农村,但爹妈这些年一直承包果园,生活也不算苦,相比其他同村孩子,他算是没屈着了。不过小时候说话晚,到了六岁还没开口,弄得爹妈都以为他是哑巴,所以就送到聋哑小学去念书,哪知道十二岁那年他忽然开口说话了,这可给爹妈吓得又惊又喜,连忙拨乱反正,但毕竟整个小学都是在聋哑学校度过的,所以小孩儿的手语很流利。后来因为不爱念书,又想见见世面,就外出打工了。
    “村儿里很多人都出来打工了,好几个挣了大钱呢,等我将来挣了大钱,就把俺爸妈接到城里。”小孩儿说这话的时候整个人发亮,仿佛美好生活就在明天似的。
    我情不自禁抬手去摸他的脑袋,就像从前摸花花的那样,却发现花花也抬起了手,不过比我晚了一步,于是又收回去了。那个瞬间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花花变成了当年的我,李小宝变成了当年的花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除了现在的冯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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