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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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学东西的速度快到令人咂舌,不过粗略翻了翻食谱,便已能做出十分可口的菜肴。
    只可惜,颜嫣尝不出半点滋味。
    菜被谢砚之端上桌。
    颜嫣夹起一筷肉放入口中嚼了嚼,过完嘴瘾,便不再动筷,直勾勾盯着他:“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
    颜嫣此生没什么兴趣爱好,唯独爱吃,若非如此,当年也不会轻易被谢诀用肘子骗回去。
    如今哪怕是失去味觉了,也想知道摆在自己眼前的佳肴是何等滋味。
    谢砚之被她盯得面颊发烫,匆匆咽下一块鸡肉。
    点评道:“尚可,火候把控得不错,可惜多放了几味香辛料,盖住了鸡肉原有的风味。”
    他品尝过的珍馐佳肴不计其数,眼界高了,自是瞧不上自己头一回做的荷叶鸡。
    殊不知,这等滋味足矣吊打一众不入流的小餐馆。
    颜嫣信了他的鬼话,满脸失望。
    “什么嘛~瞧这卖相挺不错的,我还以为会很好吃呢。”
    桌下吃得满嘴油光的旺财可不同意这话,朝颜嫣“汪汪汪”嚎了两嗓子。
    翻译成人话,约莫是在说:你这品味有问题,咋就不好吃了???
    颜嫣听得直摇头叹气:“看来旺财也不甚满意?”
    旺财继续“汪汪汪”:啊呸呸呸!你个诡计多端的坏女人!休要污蔑我!
    “行啦,行啦,别叫了!”
    颜嫣一把薅住旺财后颈,哼哼唧唧道:“给你一口吃的就很不错了,你还有脸挑三拣四?”
    旺财:???
    天爷啊!怎会有这种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坏女人!
    你的良心就不会痛吗?
    颜嫣良心痛不痛是个未知数。
    谢砚之已然开始挥手赶狗:“吃完了,你该回家了。”
    旺财心里哇凉哇凉的,拖着尾巴,一步三回头地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却无人在意。
    .
    夜里,他们一起躺在屋顶看星星。
    漫天星辰如碎钻般镶嵌在如墨天际。
    颜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天幕上最亮的那颗星,轻声嘀咕着。
    “好不容易爬上屋顶,竟没看见银河。”
    谢砚之没看星星,琥珀色眼睛里倒影出她的身影,唇角不自觉翘起。
    “暮春时节是看不见银河的,你若想看银河,可以等到夏秋交替之际,那时的银河最为壮阔,自东向南延伸,贯穿整个夜幕。”
    谢砚之此人向来话少,不论现在,还是遥远的两百年后,都是个惜字如金的锯嘴葫芦。
    这还是颜嫣头一回见他一口气说上这么多话。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他,弯着眼角,笑靥如花:“想不到你看上去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懂得还挺多嘛~”
    谢砚之歪头去看颜嫣,这话说得,也不知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
    不过,颜嫣这话说得没错,他的确懂得不少。
    这些不成系统的杂乱知识皆是从书本上看来的。
    端华长公主唯一不会限制他的便是看书,他看得书多且杂,既有阳春白雪,也有不入流的志怪话本。
    故而,比寻常人稍稍懂得多点,也不是不能理解。
    除此以外,他其实还画得一手好丹青,写得一笔好字;闲暇时绘的小品流落到市井,俱已成为重金难求的珍品。
    可谢砚之觉得,那些事在颜嫣面前没什么好炫耀的。
    或许,在她看来,这些中看不中用的才能,还比不上会杀鱼来得重要。
    颜嫣倒是被谢砚之那番话勾出了些许兴致。
    她一会儿指着天幕上最亮的那颗星,问:“它叫什么名字?”
    一会儿又道:“天上的星星这么多,你是如何做到将它们的名字全都记下来的呀?”
    问来问去,都是些无甚营养的废话,谢砚之却答得尤为认真。
    过去的很多年里,他在别人印象中都是个高不可攀,甚至有些死气沉沉的人。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竟能一口气说上这么多话。
    夜色渐浓,漫无边际的湖面升起一层薄薄的水雾。
    往常的这个点,谢砚之早该上塌休憩了,他却舍不得离开。
    好不容易才与她这般亲近,好怕闭上眼,一切又都消失不见。
    他强撑着,与颜嫣有一搭没一搭地继续聊着天。
    微凉的湖风扫过面颊,谢砚之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沉,声音也越来越轻越来越轻……
    渐渐地,没了声响,像是在晚风中睡着了。
    颜嫣就着清透月光,静静端视着他的脸。
    闭上眼睛,这个在晚风中沉睡的少年与两百年后的魔尊大人愈发相像,她都快分不清谁是谁。
    颜嫣无意识地伸出手,先是点了点谢砚之鼻尖,又轻轻拂过他在夜风中轻颤的长睫。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我原谅你了。”
    “你不是两百年后那个冷峻无情的魔尊大人,只是一个我从洞庭湖畔偷来的少年,我会竭我所能地护住你,陪伴你,直至……你我分离的那日。”
    既已下决心要陪伴谢砚之,颜嫣便再也没趴在长廊上与捕鱼的大爷瞎唠嗑。
    可实际上,她如今与少年谢砚之还算不得相熟。
    于是,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一门心思想要改造谢砚之,好为修仙界做贡献的颜嫣与他大眼瞪小眼瞪了老半天,却死活瞪不出个所以然来。
    谢砚之本就话少。
    颜嫣则是在认真思考,他们之间可有什么共同话题能聊?
    她想破脑袋,都没能想出解决方案。
    最后,只能放弃思考,直奔主题去问他:“你平日里可有什么兴趣爱好?”
    “兴趣爱好?”
    谢砚之像是头一回听见这样的字眼,思索半天都未能想出个满意的答案。
    直至如今,他才发现,自己竟是个这般无趣的人。
    又或者说是,无任何事物能勾起他的兴致,即便是每日都在做的事——阅读,于他而言,也称不上喜欢,不过是用意打发时间的工具罢了。
    听完谢砚之给的答复,颜嫣只觉头秃。
    “你不喜欢下棋,不喜欢抚琴,不喜欢作画,不喜欢练字……甚至连马球、蹴鞠这等用以消遣的娱乐活动都不喜欢,那你究竟还能喜欢什么呀!”
    谢砚之有着一瞬间的惶然。
    目光飞快掠过颜嫣面颊,垂下眼睫。
    在心中默念:你。
    从前,于他而言,活着就仅仅只是活着,看不见未来,如行尸走肉一般,日子是好是坏并无甚区别。
    直至如今,他方才知晓。
    原来,活着,竟这般有滋有味。
    .
    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颜嫣决定,要带谢砚之去外面见见世面。
    那么,问题来了。
    还有什么是谢砚之这等世家贵公子没见识过的呢?
    颜嫣一拍胸脯,雄赳赳气昂昂道:“走!姐姐带你上山去玩!”
    儿时的颜嫣是个不折不扣的野孩子,撒开脚丫子漫山遍野到处乱跑,那里,才是她的主场。
    湘楚大地多丘陵,多油茶树。
    颜嫣摘来不知名的植物茎秆当做吸管使,教谢砚之吸食油茶花蜜。
    失去味觉的她尝不出任何滋味,可记忆里的油茶花蜜甜丝丝的。
    谢砚之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顿时变得亮晶晶,他从不知,花蜜还能这样吸食。
    可新鲜感一会儿就过了。
    花蜜固然好喝,然,这世间,还有什么是权势滔天的端华长公主之子谢砚之没见识过的?
    比这新奇百倍的东西他见过不知凡几,真正让他愉悦的,从来就不是上山采蜜这件事,而是陪他做这件事的人。
    他目光又不自觉落在颜嫣身上。
    远山是蒙着雾气的青黛色。
    她长长的眼睫落满阳光,眉眼弯弯,梨涡很甜。
    “你快看!你快看!我找到茶耳了!”
    急于分享童年宝贝的颜嫣一时忘了分寸,刚摘下茶耳,便往谢砚之唇边送。
    谢砚之耳根又染上一抹胭脂似的红,连忙别开脸,伸手去接。
    这片茶耳其实不太干净,沾了不少泥点子,他却毫不犹豫地将其送入口中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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