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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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啸云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在经历过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后,不喜欢男人的而她为了美好的生活,早就做好被猪拱的准备。尤其这头猪为了她这个大哥甘愿拱手让出未婚妻,说不动容是不可能的。
    昨夜气氛美好而宜人,她就没把持得住自己,把李寻欢给办了。
    然后,龙啸云略嫌弃地白了李寻欢一眼。
    这家伙车技太烂了,简直叫她苦不堪言。
    李寻欢:
    由于龙啸云的眼睛美如粼粼水光,这就导致翻白眼等同于抛媚眼。
    大哥一睁开眼睛,就冲他眉目传情,难道在暗示
    李寻欢登时压力山大。
    毕竟醉酒后和清醒时的感觉不同,喝醉酒的人胆子通常很大,会做出以往不敢做的事情。清醒时,又变回了正人君子。
    正如此时的李寻欢,他哪里好意思跟大哥亲热。
    但是大哥的命令他莫敢不从,只能硬着头皮上。
    极其懵逼的龙啸云:
    可以怜惜一下,她是初次吗?
    虽然很想一巴掌将李寻欢扇飞五米远,但是为了维持住在李寻欢心目中的美好形象,龙啸云硬生生忍住了,神情疲倦道:时候不早,该起床了。
    李寻欢暗自送松了口气。
    然而,他放心的时间太短,龙啸云在各种营养品的滋补下,面皮白里透红,很快恢复活力。精气神顶顶好的龙啸云着手准备再接再厉,先荤后爱,彻底虏获李寻欢的春心。
    有道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复一日的勤奋努力下,两个直男掰弯了彼此。
    这日,李园又来了一位贵客。
    疾驰的马车缓缓停下,一只莹白如玉的手掀开了车帘。
    车厢中,走出一个绯衣如火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守门的护卫见到绯衣公子上前,疑惑道:请问公子有何要事?
    绯衣公子直接自报家门,道:在下王怜花,找你家主子有点要紧的事要办。
    守门的护卫面色一变,另一个护卫极有眼色地请了管家来。
    管家行色匆匆而来,对王怜花恭敬道:少爷有事外出不在,千面公子若有要紧事可以让龙姑娘代为转告。
    王怜花眉头一蹙,道:李寻欢的未婚妻不是姓林么,怎么又成了龙姑娘。
    管家道:龙姑娘是少爷的结拜义姐。
    王怜花:
    少马户我,我可是看过《多情剑客无情剑》原著的人!
    李寻欢只有结拜义兄,无结拜义姐。
    看来剧情发生了有趣的变化,只不知这是蝴蝶效应,还是其它。
    进入李园前,王怜花掀开车帘,冲里面的人说道:你真不进去?
    沈浪道:我在这里等你。
    王怜花露出一抹风流肆意的笑容,道:你这样就像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不如以后我就叫你沈小姐。
    沈浪:
    为了不多个绰号,沈浪跳下马车,和王怜花一起进了李园。
    管家在前面领路,两人悠闲惬意地打量着李园的景致。
    王怜花叹道:不愧是承传百年的簪缨世家,好气派!
    沈浪微笑道:沈家不也一样?
    虽然沈浪将万贯家财散尽,但是沈家的祖宅基业还在。
    哟!王怜花调侃道:沈大侠何时成了爱攀比的人?
    沈浪低笑道:现在,为你。
    王怜花俊眉一挑,颇为轻佻道:小嘴真甜,晚上本公子好好奖励你。
    沈浪:
    某人真是欠收拾,沈浪决定晚上再好好收拾嘴欠的某人。
    与原著相同的是,王怜花这次到李园,专门为送《怜花宝鉴》。
    与原著不同的是,招待王怜花的人不是林诗音,而是龙啸云。
    女人丰姿昳丽,被绫罗绸缎包裹住的身段格外的性感妖娆。唇角两旁,一边一粒小痣,更添几分妖媚,一双手纤莹美丽,竟是白瓷般细腻光洁。
    王怜花打量着身段玲珑有致的美人,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沈浪见自家小狐狸盯着女人不放,咳嗽了一声,提醒他收敛点。
    王怜花收回视线,笑眯眯道:不知姑娘的芳名是什么?
    龙啸云。她淡淡道。
    王怜花瞳孔一缩,书中龙啸云明明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这里怎么变成了千娇百媚的女人?
    斜飞入鬓的长眉轻轻一挑,他道:听着像是男人的名字。
    龙啸云反唇相讥道:前辈的名字听着倒是充满女气。
    王怜花:大美人嘴巴好毒哟。
    沈浪:勇气可嘉。
    王怜花脸色变了变,最终仰天大笑,道:不错不错。
    他话音一转,道:李寻欢可在?
    龙啸云道:刚出了门,前辈若有事情交代,让我转告即可。
    王怜花取出《怜花宝鉴》,天生含情的眼眸暗中留意对方的表情,漫不经心道:这是我毕生心血之作,待李寻欢回来,你让他挑选合适的人,传授他们《怜花宝鉴》。
    龙啸云疑惑道:收徒这种大事,不应当由自己做么?
    王怜花道:谁做都一样,我信得过李寻欢的人品。
    龙啸云应诺道:待寻欢回来,我第一时间告知他。
    目送马车离去,龙啸云微微一叹,同父异母的兄弟相见不相识,真是一种悲哀。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红楼梦》的《桃花行》
    熬夜太多,严重失眠,昨晚凌晨三点多一直睡不着。宝贝们不要学我,能睡美容觉一定要睡美容觉,爱你们么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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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美人救英雄,当以身相许 17
    李寻欢回到李园,龙啸云早早等在他的院子里。
    见到青年风尘仆仆地赶回来,便让他先去洗个澡,轻快轻快。
    趁此期间,龙啸云开始煮茶。待李寻欢沐浴完,满屋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茶香。
    龙啸云拧起茶壶,动作行云流水地倒了杯茶,推到青年的面前,问道:事情解决了?
    嗯。茶水温度正好,李寻欢浅浅缀了口茶,润了润唇,而后一口口很快将茶喝光。
    龙啸云道:前两日,千面公子王前辈来到李园,想拜托你一件事情。
    李寻欢诧异道:王前辈想拜托我什么?
    龙啸云从宽大的袖口中掏出《怜花宝鉴》,他想让你将他毕生的绝学教给合适的人。
    李寻欢和先前的龙啸云一样疑惑不解,道:王前辈为何不自己收徒弟,反而让我带他收徒弟?他就这么信任我?
    或许吧。龙啸云眸光闪烁。
    大哥的反应有些奇怪,李寻欢心想这里肯定有自己不知道的隐情。
    大哥,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龙啸云沉吟片刻,道:我劝你最好不要知道真相。
    龙啸云越这么说,李寻欢越好奇,越想要弄个明白,故而道:大哥但说无妨,无论什么原因,我都承受得住。
    龙啸云道:王前辈大概没时间教徒弟。
    又不是病入膏肓,怎么会没时间教徒弟呢?
    李寻欢奇怪道:莫非王前辈被事情绊住,连收徒弟的时间都没有?
    没错。龙啸云颔首道:王前辈忙着谈恋爱,挤不出教徒弟的时间。
    正所谓好奇心害死猫,李寻欢正在喝茶,闻言呛得直咳嗽。好半天,才说出话来,大哥这话从何而来?
    龙啸云道:你道和王前辈一起来李园的是谁?
    李寻欢思忖半晌,道:难不成是和王前辈亦敌亦友的沈浪沈大侠?
    龙啸云道:是他。
    李寻欢颇为无语道:大哥,沈大侠和王前辈只是朋友。
    你不能因为自己断袖了,看谁都是断袖啊。
    这话,李寻欢只敢在心里说说,万万不敢对龙啸云吐露。
    龙啸云却道:我看见他们偷偷牵手。
    李寻欢:
    两个男人牵手?
    李寻欢脑子转得飞快,道:或许他们有什么秘密不好宣出于口,才在对方手心里写字,秘密交谈。
    龙啸云又道:我看到王前辈揽着沈大侠的腰,而后被沈大侠扯到怀中。
    李寻欢:
    这就有点扑朔迷离了。
    但是很快的,李寻欢又找到了一个理由,他道:也许是朋友之间相互打闹?
    龙啸云淡淡道:我看到王前辈揪住沈大侠的耳朵,又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李寻欢:
    大哥,你不妨一口气把后续全说出来。
    原来王前辈和沈大侠是这种关系。李寻欢尴尬地笑了笑,心里却纳闷极了。沈大侠的老婆竟然不是活财神的掌上明珠朱七七!
    龙啸云道:现在你懂他们为什么不收徒弟了么?
    李寻欢不懂,收徒弟又不费太多时间,每天抽出一两个时辰指点徒弟即可。既如此,那便是
    李寻欢迟疑道:嫌麻烦?
    龙啸云道:这种事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他们想过二人世界,不想被外人打扰。
    李寻欢:
    大哥懂好多!
    李寻欢若有所思,他是不是也得学着点?
    龙啸云深得李寻欢的信任,就连《怜花宝鉴》这样的武功秘籍都交予她保管。既然给她保管,以龙啸云的性格,怎么可能放着蒙尘不看。
    然后,意外地发现《怜花宝鉴》特别适合她修炼。
    龙啸云陷入了沉思,难道这是因为她和王怜花身上流有一半相同血的原因吗?
    半年后。
    江湖上发生了许多大事,一直低调行事的金钱帮突然声名鹊起,其帮主龙凤环上官金虹行事霸道,一双子母龙凤环无坚不摧,与他为敌者皆死于环下。
    诸葛神君的徒弟百晓生不知抱着何种目的,著《兵器谱》一书,将江湖上的武林高手进行了排名。此事,比之原著早上好几年。
    之后,便是一番腥风血雨。为了排位,武林群众争相生死斗。
    其中以龙凤环上官金虹最为叫人胆寒,从十名开外,一路杀进《兵器谱》第二名次。
    李寻欢被百晓生排在了上官金虹的后两位。
    他无所谓《兵器谱》排名,但是别人不这么想,他之位的人纷纷下战书。李寻欢几乎隔几天便被迫展开一场殊死决斗。
    李寻欢的刀例不虚发,一旦发动,必见血。
    来挑战他的人,几乎全部死掉了。所以他的排名也蹭蹭上升,一路追在上官金虹的后头,最终待在了第三的位置上。
    冬至当日,李园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李寻欢只邀请了几个关系好的朋友,还有远在京城的表妹表妹夫参加婚礼。
    龙啸云其实挺苦逼的,她掌管着李园的管家大权,就连婚事都由她一手操劳。
    洞房花烛夜,红烛泪始干,长夜漫漫无绝期。
    龙啸云和李寻欢的长辈皆已去世,所以龙啸云这个新婚媳妇不用给公婆敬茶,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龙啸云因婚事忙碌了好两个月,现在终于可以歇一歇。
    李寻欢便温柔体贴地陪着她。
    龙啸云睡足吃饱,便拉着李寻欢出门逛街。
    男人对女人爱的体现之一便是让她们随便刷,这一点李寻欢悟的很透,大包小包像个小厮一样跟在龙啸云的身后。
    龙啸云看着前方的首饰店,内心颇为爱美自恋的她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
    然后,这个、这个、那个全要了。
    走出首饰店时,迎面走来一位摇曳生姿、步步生莲的美貌少女。
    龙啸云眼角余光瞥见一幕后,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头。
    直到对方走的很远,李寻欢还在盯着她看。
    龙啸云眸光微冷,脸上也挂着微冷的笑容,她很吸引人,不是么?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残忍。
    龙啸云讶然。
    李寻欢又道:上天赐予人类健全的体魄,为了追求所谓的美感,人类竟残忍如斯。
    有不少男人喜欢女人小脚,李寻欢却认为小脚是畸形的、病态的。他真想让那些喜欢小脚的男人亲眼看看绷带后脚的模样,估计连隔夜饭都能吐出来。
    李寻欢没有看过,但是可以想象到那副恐怖的景象。
    ***
    蜜月期的小夫妻,吃完午餐后,商量着下午去哪儿玩。
    龙啸云建议道:不如爬山?
    刚到山顶上,龙啸云便看到悬崖边站着一个打扮土里土气的黄毛丫头,哭得眼泪鼻涕一把抹,貌似想不开,闹着跳崖。
    原著中,救下林仙儿,把她带入李园,拿她当姐妹的人是林诗音。现在,林诗音嫁人了,自然轮到代替林诗音成为李园女主人的龙啸云。
    龙啸云就静静看着她,不言不语。
    黄毛丫头不忿道:你怎么不拦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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