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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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
    半碗热汤下肚,青年倚在床头,面色红润,气色看着好上不少,想到自己被恩人搭救,醒来第一件事不是感谢对方救命之恩,询问恩公名讳,而是败倒在美味鸡汤的勾缠下,抛弃原则,填饱肚子,向来不拘小节脸皮则厚的青年不免感到几分羞赧。
    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在下龙啸云。
    龙啸云,这名字一听就很亮堂,不似他的名字,听着就不大正经。名字是爹娘起的,李寻欢也就在心里吐槽一下罢了。
    龙兄名字够大气。李寻欢道。
    你呢?龙啸云道:我还不知你叫什么。
    李寻欢。所以,他为什么多嘴感慨那么一句。
    龙啸云沉默了,总算明白对方为什么特意夸赞他的名字。本着礼尚往来的美德,他面不改色地奉承道:你的名字很有特色。
    他敢拍着胸口保证,全江湖找不出来重名的。
    至于李寻欢的名号,龙啸云没听过。一来,前不久母亲离世,他方才离开隐居多年的村子,作为一枚初入江湖的菜鸟,还没来得及听几耳八卦。
    二来,这个时候李寻欢名气不大,江湖上最热门八卦依旧围绕着天下第一名侠沈浪,前追求者朱七七,亦敌亦友关系莫测的王怜花,生死之交的好兄弟熊猫儿,几人之间错综复杂为人津津乐道的N角恋。
    李寻欢默默瞅了男人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对方的话饱含深意,但是这般心善人美的好人,不像是会讽刺别人的样子。
    李寻欢默默喝着鲜美的鸡汤,嚼着剃干净骨头肉质嫩滑的鸡肉,不大确定的想道。
    鸡汤很快见底,龙啸云搁下碗,递出一块干净的帕子,对上青年不明所以的眼神,不小心解读错误,要我帮你擦?
    擦什么?
    不等李寻欢反应过来,帕子按在他嘴角上原来是擦嘴。
    龙啸云仔仔细细替对方擦干净嘴巴,心里嘀咕着擦个嘴还要人服侍,果然少爷做派。
    龙啸云并非古道热肠的人,在不威胁到自身生命安全且有利于扬名的前提下,他还是很热衷救人的。倘若今日倒在雪地里的不是李寻欢,他同样会出手救助。
    但是救归救,却不会这样上心。之所以细心周到的照料对方,无非是有利可图。
    年纪轻轻,身手不俗,气质矜贵高雅,和混迹江湖的武林人士大相径庭,龙啸云曾见过类似的一个人,对方与青年骨子里流淌着一种相似的东西,那是有着上百年底蕴的名门望族才能熏陶培养出来的东西。
    和这样的人打好关系,百利而无一害。
    除此之外,龙啸云本身并不讨厌这个骄里娇气的贵公子,心甘情愿地照顾他。
    不然,鬼才有耐心给和只会咿咿呀呀流口水的小婴儿没多大区别的大男人擦嘴巴呢。
    李寻欢不晓得男人在心底吐槽他来着,看着又服侍他吃饭又温柔体贴给他擦拭嘴唇的男人,心情异常感动,还有点不大好意思。
    他之所以喝个汤都要男人喂到嘴边,不是娇贵,而是手上使不上来太大劲儿,多半会摔碗,擦嘴这点力气他还是有的,但是龙啸云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给,就自告奋勇的帮助他。
    李寻欢心下十分动容。
    他李寻欢究竟走了怎样的运气,才遇到龙啸云这样的好人!
    情绪激荡起伏间,李寻欢拿出肉麻兮兮叫基佬都甘拜下风的直男风范,握住男人那双比他更加柔软细腻的手,要和他结拜。
    龙啸云:
    这是不是太快了?
    他们认识不到半天,对话不到十句啊。
    难道他猜错了,青年不是世家贵公子,而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不然没法解释肚子里弯弯绕绕一大堆的世家贵公子秒变傻白甜拉着他结义金兰。总不能因他是他救命恩人,就对他抱着超乎寻常的好感吧。
    作者有话要说:  龙啸云的相貌、身世是私设。
    【相貌】:唇边的黑痣和莹白如玉的手皆遗传自柴玉关。性转后,是超妩媚性感的御姐。
    【人设】: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情商高,心眼多,自作自受。
    【身世】:上个故事中出现的小云便是龙啸云,身世是王怜花同父异母的兄弟,比王怜花小五岁。《武林外史》原著中,沈浪是三十多岁就去寻蓬莱仙山,王怜花比沈浪小一点点,那时候李寻欢二十多岁,龙啸云比李寻欢大几岁,我这里设定二十七左右。
    【时间线】:快活王死后的十五年。
    【联动】:这个故事是《反派逆袭成攻》剧情的不同走向,选择装病的后果:1、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2、变成女人,娶不到女神就嫁给女神的未婚夫。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郡艳10瓶;121226571瓶
    第97章 美人救英雄,当以身相许 2
    李寻欢的脑回路,正常人摸不透。
    就像他为了龙啸云,放弃自幼定了娃娃亲的未婚妻林诗音,为此不惜自污名声,将倘大的家产拱手送人,最终远走塞外。在别人看来,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对龙啸云,李寻欢可谓是真爱。
    虽然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对龙啸云掏心掏肺,且龙啸云根本不值得他那么做,可李寻欢就跟瞎眼似的,偏偏对这位义兄那么的宽容。
    大概这就是白月光(并不是)的威力吧!
    龙啸云被李寻欢一番傻白甜的发言搞得懵逼不已。
    对上他错愕的目光,李寻欢颇为不自在,暗道自己太急,吓到了对方,于是暂且放下结拜的念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是等他身体康复再谈结拜之事。
    世上唯有一种东西叫最能忍耐的人忍受不了尿意。
    龙兄,我想
    李寻欢忍了半天,精疲力尽,身心俱疲,在经历一场惨无人道的自我折磨后,终于吞吞吐吐犹犹豫豫一脸赧然地提出了无理的要求。
    龙啸云表情有一瞬间的空白与茫然。
    吃饱喝足去茅房肆意撒野乃是生理所需,无需震惊与奇怪,李寻欢行动不便,不让他帮忙难不成尿裤子?
    龙啸云的母亲常年病歪歪躺床上,照顾人这方面他十分在行,当然了他母亲没病到李寻欢这样自行上茅房都困难的程度,待后面病重到连起身都困难,龙啸云干脆买了两个丫鬟,精心周到地贴身服侍母亲。
    不是他嫌弃母亲,而是男女终归有别,就算是母子,诸多事上多有不便。换成男人,那就没什么不方便的了。不就扶人如厕,小意思。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有些牺牲在所难免。
    为了和李寻欢搞好关系,这点忍辱负重的觉悟都没有,怎么打动对方?
    像龙啸云这样工于心计无利不起早的人,即使面对更加过分比如扶鸟如厕这样无理取闹的要求,但凡有利可图,他都会尽情满足对方。
    于是乎,他将青年一只胳膊搭在肩上,搂着对方柔韧精瘦的腰身,小心翼翼地将贵公子带往散发着奇异味道的地方。
    水声滋滋,李寻欢靠在男人怀中,整一副魂游天外生无可恋饱受折磨的可怜模样。
    话说他到底是怎么落得这般境地的?
    李寻欢是风光霁月的贵公子,日子过的穷讲究,从来不缺丫鬟小厮服侍,但是帝王级宽衣解裤的待遇,第一次享受过。
    这样亲密的接触,饶是光明磊落不拘小节的李钢铁直寻欢,也不由得面红耳赤,窘迫不已。幸亏扶小鸟的这点劲儿还是有的,不然让龙啸云来,非得窘死不可。
    这一点上,龙啸云没什么共鸣,除了一开始比较尴尬外,那是相当的淡定,直到目光不经意地触上庞然大物。刹那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数道雷电从天雷盖劈下,轰隆轰隆,紫色的雷电绕着脑袋刺啦刺啦盘旋。
    龙啸云瞳孔骤缩,表情崩裂,眼神游移,简直怀疑人生。
    这家伙吃激素长大的吧!
    他盯着厕所墙角上的蜘蛛网,默默感慨人不可貌相,看似小白脸的家伙,资本居然如此雄厚,竟然生生把他给比下去了。
    好、不、甘、心!
    大多数男人在这件无聊的事情上有着令人费解好笑的胜负欲。
    通常赢得人洋洋得意,输得人垂头丧气。
    龙啸云面上功夫到家,即便心情晴转多云,不爽到极点,脸上仍旧满载笑容,对李寻欢亲切的仿佛他失散多年的好兄弟。
    对此,李寻欢深有感触。
    他觉得龙啸云心细体贴,就像他的亲人,下厨、喂饭、洗衣、喂药,样样事必躬亲,不图回报地照顾着病中虚弱的他。
    短短几日,李寻欢肉眼可见长胖了好几斤。
    待能下床活动,看着水盆中的倒影,明显发现脸圆了一圈。
    李寻欢:他向来身形瘦削,可能是家族遗传,怎么吃都吃不胖,龙啸云显然有着极其优秀的养猪潜力,不过一个半月的功夫将他喂胖十斤。
    好在李寻欢身形偏瘦,再增肥十斤也不胖。
    夜空,星光闪烁。
    温暖的房间充斥着浓浓的肉香味,两个大男人围着火炉,甩开膀子吃热锅子。
    大冬天,吃热锅子的感觉贼爽。
    李寻欢辣得嘴唇通红,满头大汗地品味着惊艳的让人舌头都要吞下去的美食,发出灵魂的喟叹:寻欢得遇龙兄,当真三生有幸。
    龙啸云拿帕子擦拭薄唇,闻言动作一顿,道:自古英雄救美,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李寻欢怔了怔,还是个小年轻的探花郎面皮贼薄,听着貌似调戏人的话,耳尖微红,轻咳一声道:可惜在下不是女人。
    换做女人,被龙啸云这般俊朗优秀的男子所救,以身相许也不无不可。
    然而他是男人,即便想以身相许,也没那个条件。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意识到他误会了什么,抿唇笑道:如果英雄相貌英俊潇洒,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自当以身相许。倘若英雄貌似无盐,那便下辈子当牛做马,衔环相报。
    李寻欢失笑,这话倒是新鲜真实,他还真见过类似的例子。
    李寻欢是个开得起玩笑的人,遂起了玩闹之心。
    我的命是你救的,以后这条命便归你,但是以身相许,恕在下爱莫能助。你我无缘夫妻,不如当兄弟?
    碧玉般清亮透彻的眸子隐含期待地注视着男人,让人不忍心拒绝。
    龙啸云心头一跳:你我相识不久。
    李寻欢道:有道是白首如新,倾盖如故,可见感情厚薄并非以时间长短来衡量。
    龙啸云有兄弟,但是没有兄弟缘,他的亲兄弟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知晓。谁料自己在路边随手捡的青年视他如兄弟,待他诚挚无比,这让存着交好心思的龙啸云难得体会到心虚。
    龙啸云本就抱着与李寻欢交好的心思,对方这样上道,总感觉良心有点不安。
    眼眸暗了暗,龙啸云被李寻欢掏心掏肺之语激得热血涌动,在心中告诫自己,日后只要李寻欢不背叛他,他便不离不弃。
    承蒙李兄看重,那我便托大,唤你一声贤弟。
    贤弟?李寻欢抬头看向男人,惊讶道:敢问龙兄贵庚?
    龙啸云道:二十又七。
    李二十二寻欢:
    二十七岁的男人嫩得跟十七、八岁少年似的,真的没有谎报年龄?
    李寻欢质疑的眼神太明显,龙啸云好笑不已:我大概看着比较脸嫩。
    李寻欢失望极了,当了二十多年的弟弟,他也想过过当大哥的瘾,像他大哥照顾他那样照顾龙弟弟,谁想到龙啸云这个白皮嫩男竟然比他大了整整五岁!
    当哥哥怎就这么难呢?
    龙啸云露出了难以言喻的表情。
    李寻欢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说秃噜了嘴,俊脸薄红,不大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道:大哥,我们开始结拜吧。
    龙啸云觉得新认下的义弟转移话题的技巧过于生硬,瞅着对方红若胭脂仿佛他们不是结拜而是拜堂的大红脸,善解人意的好大哥善良的放过了对方。
    结拜后,李寻欢彻底向龙啸云敞开胸怀,报户口般将自己交代的干净透彻,而后向龙啸云这个知心大哥大吐苦水。
    什么皇上不厚道,他大哥天资绝顶,才华横溢,就因为长得好,皇上大笔一挥,成了探花郎。他自己本来对状元之位非常有信心,结果不知怎么的也钦点为探花郎。
    他爹一心盼着李家出个状元,大失所望下,没过两年撒手人寰。
    他哥哥大李探花心情郁结之下,不幸染上风寒,很快跟着去了。
    而他看不惯官官相护,同流合污。那些弯弯绕绕李寻欢全懂,但是骨子里那份高傲注定他不屑与其为伍,对朝堂心灰意冷后,索性辞官归乡。
    又抱怨别人总喜欢叫他探花郎,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称呼。
    龙啸云默默记下注意事项,以防日后触雷。
    瞅着李寻欢一眼,惆怅委屈的小模样还怪可爱的。
    待对方神色低落,好大哥龙啸云便出声安慰,与李寻欢同仇敌忾,大骂藏污纳垢的官场,结党私营拉帮结派的大臣,拿着鸡毛当令箭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管专爱打小报告的御史。
    最后共同得出一个结论,朝堂没有快意恩仇的江湖来的逍遥自在。
    在知心龙大哥一番心灵鸡汤浇灌下,李寻欢郁闷一扫而空,英俊的脸庞露出洒脱爽朗的笑容,凝视着男人的目光那叫一个情深义重。
    看在别人眼中或许柔情似水肉麻兮兮基佬受不了,但是在龙啸云这个直男眼中,这是社会主义兄弟情的体现,令他非常的受用。
    艳阳高照,积雪融化。
    平坦的大道上,一红一白快若闪电。
    青丝飞扬,长袍翻滚。
    城门外,守着几个官兵。
    枣红马上的青年见此,眼含笑意道:入了城再行一里路便到李园。
    穿着狐裘披风的俊朗男子缰绳一拉,干净利落地翻身下马,对青年道:这次到贤弟家中做客,多有叨扰之处,望见谅。
    你我兄弟,无需客气。李寻欢那双清碧的眼眸蕴含的热忱,我家便是你家,寻欢只盼义兄能永远永远住下去。
    有此兄弟,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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