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_分节阅读_69
看着有点被自己的臭臭熏到的黑蛋,继欢点了点大概是小鼻子的位置:“忘了给你冲奶粉的水是这里的,看来黑蛋也很努力的在适应环境了呢。”
白环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换上的纸尿裤。
魔兽的肉几乎无法保存,必须在两天之内吃掉,所以从这天开始,继欢过上了每天固定在光辐射最强烈的时间段去集市“买菜”的生活。
渐渐的,继欢将集市上出现的魔兽都认全了,他知道了每种魔兽肉的平均价格,除此之外,继欢还能一眼分辨出哪个摊位上的哪种魔兽肉最新鲜!
他最常买的魔兽还是第一天买的卡尔特拉——阿瑾喜欢吃,然后就是巴伦,这是阿爷喜欢吃的——阿爷果然比较好养。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初来异界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每次去集市的时候,继欢总会下意识寻找那头矮小魔物的身影。
那头魔物果然经常过来摆摊,每次都是在人堆里最不起眼的地方,随便用爪子在地上画个框就是摊位了,糖果只出现过一次,后来继欢过去的时候,他的摊位上就只有一两只小小的猎物了,大部分时间摊位上仅有的猎物都是“骨”。
和其他魔物的猎物一样,矮小魔物的猎物同样脏兮兮的,不过他抓到的“骨”身上全都只有一道切口,干净利落,买回去后非常好处理,不像其他人卖的“骨”,身上破破烂烂的,有的时候还会有牙印。
现阶段继欢的主要食物还是这种最初级的魔兽,意识到这一点,继欢就经常去他的摊位买了,只有他不来的时候才去其他人的摊位。
他们之间从未有过交谈,小魔物不爱说话,只在第一次比价格的时候伸出了三根脏兮兮的手指,阿瑾没有和他还价,继欢也没有,以后每次买“骨”的时候,如果个头和之前差不多大就给一样的钱,如果更大一点,还会多给他一两枚,久而久之,那头小魔物大概也觉得继欢他们的生意比较好做,后来有一次继欢在逛街的时候,斗篷被人从后面扯了扯,就在继欢以为自己惹到什么麻烦的时候,回头才发现在他腿边扯他斗篷的是那头矮矮的小魔物,一只小脏爪子扯着他的斗篷,另一只爪子里则举了一头“骨”。
继欢也算成了这头小魔物的VIP买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环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换上的纸尿裤:以后,蛋蛋要藏在那里捏?
黑蛋有点小苦恼
那些年,被抢过的黑蛋——蛋定帝的由来
by丨何小鱻丨2by2ing
最后,关于上一章大家提出的关于继欢同学破坏古董行为的想法:
首先感谢大家让我知道大家的感受。写连载文可以随时看到评论的好处就在这里了,或者说,写故事的好处之一也正是这里:无意中的行为可能会让大家反感
感谢大家让我知道
其次 说一下这样处理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继欢的生活背景:不满十八岁、高中未毕业、没常识的魔物爷爷养大、重点,他是个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孩子,正如有读者说的,他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地方,没有电脑,没有网络,也没去过大城市,继欢是个标准的小地方少年。
他不懂古董,只是按照之前帮阿瑾打扫房间的标准在打扫这里,而之前人家对他给阿瑾打扫房间的要求只有两个:干净+安静
他做到了,不过这里做过头了。
当然他确实做了错事,做的时候不知道,阿瑾也没有说他,不过他早晚会知道
知道会改正弥补
最后 阿瑾没有责怪他不是因为温柔,只是因为觉得无所谓
说到底,他不差钱而已
能够在初入异界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人,继欢也算幸运
第62章 老花镜与小灰与访客
继欢一家人都在努力的适应这个全新的世界。
连续吃了十八天“骨”汤之后,继欢终于完全不再流鼻血了,他感觉自己力气大了一点,除此之外,他开始能说一点当地语言了,阿瑾还送了他一本字典,那是一本相当厚的上书房里拿出来的,虽然版本很旧了,不过对于现在的继欢来说却是他急需的,继欢现在正在用应付高考英语的态度攻克异界的语言难关,每天背二百个单词不说,还坚持去集市上锻炼听力,半个多月下来,继欢的语言能力可谓是突飞猛进;
黑蛋又长了一颗牙,同样还是上牙,同样非常尖锐,继欢一开始没有发现,还是黑蛋用奶瓶喝奶的时候不小心把奶嘴咬破了、继欢这才发现,好在黑蛋的东西他带了不少,替换的奶嘴他还有好几个。得到新奶嘴的黑蛋吸起奶来更小心翼翼了,看着他这副模样,继欢心里有点欣慰又有点发愁,欣慰黑蛋真好养,发愁他越来越大了,可是最喜欢的食物还是neinei,这可怎么办;
然后就是阿爷了:阿爷身体表面的伤口终于开始渐渐愈合了!这代表他的身体重新恢复了修复功能,阿爷的力气一天天变大,最让继欢惊喜的是阿爷的视力开始好转了!
之前阿爷虽然没有全瞎,可是看东西全是一片白影,随着身体的持续衰弱,白影也在逐渐被黑暗取代。然而在连续吃了一段时间的魔兽肉之后,阿爷现在又能看到东西了!不过后遗症是看东西有点模糊,看远处稍微好点,近处则非常模糊。
这个问题最后被继欢用一副老花镜解决了。
==
老花镜还是矮个子小魔物的摊位上买的。
继欢如今是他的老主顾了,虽然从来没有打折服务,不过每次去集市继欢总要去他的摊位上逛一逛。发现阿爷变成老花眼之后,继欢就特别想要弄一幅老花镜给阿爷戴,然而在八德镇十五块钱就可以买一副的老花镜在这里竟是遍寻不见!
那段时间继欢几乎问遍了所有摊位,全部得到的是否定回答。最后就在继欢几乎放弃希望的时候,他忽然在“小灰”的摊位上看到了两副眼镜。
“小灰”也就是那头矮小魔物了,不知道他的名字,继欢每次提到他就用这个名字代替。
那天小灰的摊位上没有“骨”,只有两副破破烂烂的眼镜,一副眼镜断了腿,而另一幅则是镜片碎了一面。
小灰的生意本来就不好,那天只摆了这两个东西出来,他的摊位更是乏人问津,直到继欢的到来。
继欢蹲了下去,磕磕巴巴的询问过小灰能不能看一看的时候,得到了对方的点头回答。
继欢于是就将两副眼镜拿起来看了,让他非常惊喜的是:那副有一面镜片碎掉的眼镜是一副近视镜,而那副断了腿的眼镜却正是他遍寻不见的老花镜!
“既然遇见了,就买了吧。”阿瑾的声音从他旁边传来,继欢转过头,这才发现阿瑾也蹲了下来,毫不在意干净的斗篷全都垂在了地上,他饶有兴趣的捡起了继欢手中那副老花镜。
“多少钱?”他忽然抬起头向对面的小魔物问道。
阿瑾的声音一如往常,隔着厚厚的斗篷,对面的人根本看不见他的长相,然而,当他抬起头问话的瞬间,继欢发现对面的小灰消失了!
只留下地面上一个爪子画出来的摊位,小灰的身影消失无踪!
阿瑾的下颌微微向左偏了一下,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继欢果然在某个摊位上看到了惊惶不定的小灰。
“ΨαВΔ!!”逃离的太匆忙了,他选的落脚点太不是地方:刚好落在人家正在贩售中的猎物上!摊主当时就开始赶人,被人从猎物上甩下去,小灰在地上滚了滚,很快重新站了起来。
他像是往继欢的方向看了看,在人群中绕了半天,最终选择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
“你……开价。”这是继欢第一次听到小灰的声音,声音十分稚嫩,他居然只是个孩子!
继欢怔了怔。
“你很聪明。”阿瑾的声音随即从他旁边传过来,却是他在赞美这头小魔物了:“这样一副眼镜原本价值一块金条或者等价物品,在这个地方虽然不好卖,不过一旦找到买家,可以开到两块金条或者更高,不过……”
阿瑾顿了顿,然后继续道:“我只给你二十枚骨币,两副眼镜全要,你卖不卖?”
继欢难得有点吃惊的看向了阿瑾:这可是他第一次听到阿瑾砍价,从来不杀价的阿瑾砍起价来居然这么狠!
这段时间里,阿瑾已经给他普及了不少本地居住的常识。比如,原来世界的“金”在这里也是十分贵重的金属,可以当做钱币来使用,到哪里都不会有人拒绝,而在叶法尔地区却还有自己独立的货币体系,他们平时买肉用的那种“亮晶晶”是最基础的单位,叫做“骨币”,意思大概是和“骨”一样,基数大又不值钱,按照现在的汇率,一千枚骨币大约等于一块金条。
阿瑾一下子把两千枚骨币砍到了二十枚!
这、这也——
“好。”更不可思议的是:小灰居然答应了。
阿瑾从口袋里掏出了二十枚骨币,小灰将它们收下后立刻转头去了隔壁卖水的摊位,这次他一共得到了一杯水,完全不像周围其他人会将水拎回去,他像往常一样立刻将那杯水喝光了。
然后身影一闪,小灰再次迅速消失在继欢的视线中。
回去的路上,继欢仔细回忆了一下阿瑾和小灰之间的对话,慢慢的,他也就琢磨出这笔生意为什么做成了:
正如阿瑾所说,小灰很聪明。
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还是个孩子,感受到阿瑾的强大,虽然货物是他的,可是他并没有开价权,让阿瑾定价是最好的。
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上一次卖糖果时候的情况:糖果差点被人抢走不说,最后被人揍了一顿才获得了一枚骨币。
白环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换上的纸尿裤。
魔兽的肉几乎无法保存,必须在两天之内吃掉,所以从这天开始,继欢过上了每天固定在光辐射最强烈的时间段去集市“买菜”的生活。
渐渐的,继欢将集市上出现的魔兽都认全了,他知道了每种魔兽肉的平均价格,除此之外,继欢还能一眼分辨出哪个摊位上的哪种魔兽肉最新鲜!
他最常买的魔兽还是第一天买的卡尔特拉——阿瑾喜欢吃,然后就是巴伦,这是阿爷喜欢吃的——阿爷果然比较好养。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初来异界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每次去集市的时候,继欢总会下意识寻找那头矮小魔物的身影。
那头魔物果然经常过来摆摊,每次都是在人堆里最不起眼的地方,随便用爪子在地上画个框就是摊位了,糖果只出现过一次,后来继欢过去的时候,他的摊位上就只有一两只小小的猎物了,大部分时间摊位上仅有的猎物都是“骨”。
和其他魔物的猎物一样,矮小魔物的猎物同样脏兮兮的,不过他抓到的“骨”身上全都只有一道切口,干净利落,买回去后非常好处理,不像其他人卖的“骨”,身上破破烂烂的,有的时候还会有牙印。
现阶段继欢的主要食物还是这种最初级的魔兽,意识到这一点,继欢就经常去他的摊位买了,只有他不来的时候才去其他人的摊位。
他们之间从未有过交谈,小魔物不爱说话,只在第一次比价格的时候伸出了三根脏兮兮的手指,阿瑾没有和他还价,继欢也没有,以后每次买“骨”的时候,如果个头和之前差不多大就给一样的钱,如果更大一点,还会多给他一两枚,久而久之,那头小魔物大概也觉得继欢他们的生意比较好做,后来有一次继欢在逛街的时候,斗篷被人从后面扯了扯,就在继欢以为自己惹到什么麻烦的时候,回头才发现在他腿边扯他斗篷的是那头矮矮的小魔物,一只小脏爪子扯着他的斗篷,另一只爪子里则举了一头“骨”。
继欢也算成了这头小魔物的VIP买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环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换上的纸尿裤:以后,蛋蛋要藏在那里捏?
黑蛋有点小苦恼
那些年,被抢过的黑蛋——蛋定帝的由来
by丨何小鱻丨2by2ing
最后,关于上一章大家提出的关于继欢同学破坏古董行为的想法:
首先感谢大家让我知道大家的感受。写连载文可以随时看到评论的好处就在这里了,或者说,写故事的好处之一也正是这里:无意中的行为可能会让大家反感
感谢大家让我知道
其次 说一下这样处理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继欢的生活背景:不满十八岁、高中未毕业、没常识的魔物爷爷养大、重点,他是个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孩子,正如有读者说的,他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地方,没有电脑,没有网络,也没去过大城市,继欢是个标准的小地方少年。
他不懂古董,只是按照之前帮阿瑾打扫房间的标准在打扫这里,而之前人家对他给阿瑾打扫房间的要求只有两个:干净+安静
他做到了,不过这里做过头了。
当然他确实做了错事,做的时候不知道,阿瑾也没有说他,不过他早晚会知道
知道会改正弥补
最后 阿瑾没有责怪他不是因为温柔,只是因为觉得无所谓
说到底,他不差钱而已
能够在初入异界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人,继欢也算幸运
第62章 老花镜与小灰与访客
继欢一家人都在努力的适应这个全新的世界。
连续吃了十八天“骨”汤之后,继欢终于完全不再流鼻血了,他感觉自己力气大了一点,除此之外,他开始能说一点当地语言了,阿瑾还送了他一本字典,那是一本相当厚的上书房里拿出来的,虽然版本很旧了,不过对于现在的继欢来说却是他急需的,继欢现在正在用应付高考英语的态度攻克异界的语言难关,每天背二百个单词不说,还坚持去集市上锻炼听力,半个多月下来,继欢的语言能力可谓是突飞猛进;
黑蛋又长了一颗牙,同样还是上牙,同样非常尖锐,继欢一开始没有发现,还是黑蛋用奶瓶喝奶的时候不小心把奶嘴咬破了、继欢这才发现,好在黑蛋的东西他带了不少,替换的奶嘴他还有好几个。得到新奶嘴的黑蛋吸起奶来更小心翼翼了,看着他这副模样,继欢心里有点欣慰又有点发愁,欣慰黑蛋真好养,发愁他越来越大了,可是最喜欢的食物还是neinei,这可怎么办;
然后就是阿爷了:阿爷身体表面的伤口终于开始渐渐愈合了!这代表他的身体重新恢复了修复功能,阿爷的力气一天天变大,最让继欢惊喜的是阿爷的视力开始好转了!
之前阿爷虽然没有全瞎,可是看东西全是一片白影,随着身体的持续衰弱,白影也在逐渐被黑暗取代。然而在连续吃了一段时间的魔兽肉之后,阿爷现在又能看到东西了!不过后遗症是看东西有点模糊,看远处稍微好点,近处则非常模糊。
这个问题最后被继欢用一副老花镜解决了。
==
老花镜还是矮个子小魔物的摊位上买的。
继欢如今是他的老主顾了,虽然从来没有打折服务,不过每次去集市继欢总要去他的摊位上逛一逛。发现阿爷变成老花眼之后,继欢就特别想要弄一幅老花镜给阿爷戴,然而在八德镇十五块钱就可以买一副的老花镜在这里竟是遍寻不见!
那段时间继欢几乎问遍了所有摊位,全部得到的是否定回答。最后就在继欢几乎放弃希望的时候,他忽然在“小灰”的摊位上看到了两副眼镜。
“小灰”也就是那头矮小魔物了,不知道他的名字,继欢每次提到他就用这个名字代替。
那天小灰的摊位上没有“骨”,只有两副破破烂烂的眼镜,一副眼镜断了腿,而另一幅则是镜片碎了一面。
小灰的生意本来就不好,那天只摆了这两个东西出来,他的摊位更是乏人问津,直到继欢的到来。
继欢蹲了下去,磕磕巴巴的询问过小灰能不能看一看的时候,得到了对方的点头回答。
继欢于是就将两副眼镜拿起来看了,让他非常惊喜的是:那副有一面镜片碎掉的眼镜是一副近视镜,而那副断了腿的眼镜却正是他遍寻不见的老花镜!
“既然遇见了,就买了吧。”阿瑾的声音从他旁边传来,继欢转过头,这才发现阿瑾也蹲了下来,毫不在意干净的斗篷全都垂在了地上,他饶有兴趣的捡起了继欢手中那副老花镜。
“多少钱?”他忽然抬起头向对面的小魔物问道。
阿瑾的声音一如往常,隔着厚厚的斗篷,对面的人根本看不见他的长相,然而,当他抬起头问话的瞬间,继欢发现对面的小灰消失了!
只留下地面上一个爪子画出来的摊位,小灰的身影消失无踪!
阿瑾的下颌微微向左偏了一下,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继欢果然在某个摊位上看到了惊惶不定的小灰。
“ΨαВΔ!!”逃离的太匆忙了,他选的落脚点太不是地方:刚好落在人家正在贩售中的猎物上!摊主当时就开始赶人,被人从猎物上甩下去,小灰在地上滚了滚,很快重新站了起来。
他像是往继欢的方向看了看,在人群中绕了半天,最终选择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
“你……开价。”这是继欢第一次听到小灰的声音,声音十分稚嫩,他居然只是个孩子!
继欢怔了怔。
“你很聪明。”阿瑾的声音随即从他旁边传过来,却是他在赞美这头小魔物了:“这样一副眼镜原本价值一块金条或者等价物品,在这个地方虽然不好卖,不过一旦找到买家,可以开到两块金条或者更高,不过……”
阿瑾顿了顿,然后继续道:“我只给你二十枚骨币,两副眼镜全要,你卖不卖?”
继欢难得有点吃惊的看向了阿瑾:这可是他第一次听到阿瑾砍价,从来不杀价的阿瑾砍起价来居然这么狠!
这段时间里,阿瑾已经给他普及了不少本地居住的常识。比如,原来世界的“金”在这里也是十分贵重的金属,可以当做钱币来使用,到哪里都不会有人拒绝,而在叶法尔地区却还有自己独立的货币体系,他们平时买肉用的那种“亮晶晶”是最基础的单位,叫做“骨币”,意思大概是和“骨”一样,基数大又不值钱,按照现在的汇率,一千枚骨币大约等于一块金条。
阿瑾一下子把两千枚骨币砍到了二十枚!
这、这也——
“好。”更不可思议的是:小灰居然答应了。
阿瑾从口袋里掏出了二十枚骨币,小灰将它们收下后立刻转头去了隔壁卖水的摊位,这次他一共得到了一杯水,完全不像周围其他人会将水拎回去,他像往常一样立刻将那杯水喝光了。
然后身影一闪,小灰再次迅速消失在继欢的视线中。
回去的路上,继欢仔细回忆了一下阿瑾和小灰之间的对话,慢慢的,他也就琢磨出这笔生意为什么做成了:
正如阿瑾所说,小灰很聪明。
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还是个孩子,感受到阿瑾的强大,虽然货物是他的,可是他并没有开价权,让阿瑾定价是最好的。
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上一次卖糖果时候的情况:糖果差点被人抢走不说,最后被人揍了一顿才获得了一枚骨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