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七节 舞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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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天鸿见过徐彪。
    那还是从黑森山回来后,从姐姐杨秋容那里知道有徐彪这个人的存在。对此,杨天鸿觉得很有意思,也不想打扰姐姐和徐彪之间的事情。徐彪来过几次杨府外院,隔着很远的距离,杨天鸿当时看到了颇为模糊的徐彪。
    自己只有姐姐一个亲人。只要是姐姐喜欢,并且愿意做的事情,杨天鸿都不会反对。当然,前提是这个男人必须好好珍惜爱护姐姐。否则,即便追杀到天涯海角,杨天鸿也绝对不会放过那个家伙。
    在如何对待追求者这件事情上,杨天鸿对姐姐毫不干涉。
    杨秋容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傻瓜白痴。她有自己的判断标准,知道谁好谁坏。当然,“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只是俗世间大多数女子对于丈夫的衡量标准。杨家不缺钱,姐弟俩都是修士,在这方面自然不会考虑太多。只要徐彪对杨秋容真心实意,那么两个人最后是否真正可以结合?一切都以杨秋容的意志为准。
    只不过,杨天鸿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花费了一千万两白银买下来的元气丹,竟然是出自徐彪之手。
    ……
    如意楼是楚国京师有名的菜馆。这里的清蒸鸭子特别好吃,老板在揣摩顾客心理方面很有一套。楼下有适合平民百姓价位的条凳木桌,楼上也有特设的幽间雅座。尤其是那些单间,相互距离较远,隔音效果上佳。即便是富家公子带着女人在里面一边喝酒一边做那种事情,外面的食客也绝对不会听见一星半点。
    孟奇出面要了一个雅座,叫了满桌子的酒菜,杨天鸿施法设下禁制,目光随即落到了坐在对面的徐彪身上。
    这是一个孔武有力,身材高大的强壮男人。眉弓很高,眼窝深陷,高挺的鼻梁自然散发出强烈的男性气息。他在穿衣打扮方面显然不太讲究,本该交叠的衣领半敞着,可以看见黑色胸毛,还有铜黑色的皮肤。
    徐彪面色平静,只是本能带有一种天生的傲气。这并非做作,有些人的习惯就是如此,无论如何改变,自身气质也会油然而发。
    不等杨天鸿开口,徐彪已经说出话来:“我见过你。你是秋容的弟弟。怎么,是不是秋容出了什么事情?”
    徐彪的思维很简单。在他看来,除了杨秋容,杨家与自己再无关系。杨天鸿之所以找到自己,必定也是为了杨秋容。
    杨天鸿怔住了。过了几秒钟,他才哑然失笑,连连摇头:“不,不是因为我姐姐。她不知道我们在这儿。”
    徐彪有些意外。随即,他看到杨天鸿目光落到了摆在旁边那匹刚买的湖绸上。
    因为孟奇和“细胞”的缘故,杨天鸿对颇有名气的商家都很了解。他看了看灰色麻布包裹边角上一个不起眼的红色圆形标记,笑了起来:“郑氏商行的湖绸,乃是京城一绝。这种东西可不便宜,换了普通人家,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
    他说话的声音很是温和,有着一股令人舒服的亲和力。徐彪也被这种声音所感染,笑了起来,心中本能的戒备随之降低,他伸手拍了拍包袱,笑道:“我一直想给秋容送件礼物,只是不知道买什么才好。前段时间知道很多女人喜欢湖绸,想来……秋容也应该喜欢。”
    坐在旁边陪酒的孟奇脸色有些古怪,强忍着笑。
    他算是看出来了,徐彪就是个直肠子。若是说到追求女子,恐怕孟奇足以成为徐彪的祖师爷。不同的人,需要对症下药。对付三贞九烈的黄花闺女,和对付人尽可夫的女人完全不同。当然,徐彪的方法很不错,他虽然对此道一窍不通,却是直接把金银钱财砸了下去。应该承认,虽然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钱,但她们都不会讨厌这种追求方法。
    杨天鸿笑着,取出那只装有元气丹的玉瓶,摆在了桌上。
    徐彪顿时收起脸上的笑意,神经警惕地看着杨天鸿。从他手里卖出去的东西,徐彪自然很清楚。虽然瓶身表面没有任何记号,但形状大小还是记得。
    “你比我年长,就尊称你一声徐大哥。”
    杨天鸿注视着徐彪的情绪变化:“咱们都是修炼中人,我在玉锦阁里,多少有那么一点关系。徐大哥应该明白,丹药在俗世间根本有价无市。听到消息后,我觉得很是好奇。若是锻体丹倒也罢了。这可是元气丹,对筑基修士可是大补之物。我此前一直猜想:究竟是什么人把如此珍贵的丹药当掉?只为了换取毫无价值的俗世金银?”
    这番话说的很是客气。徐彪却觉得坐立不安,脸色也很快变得一阵青白。他知道杨天鸿没有取笑自己的意思,只是事情被人揭穿,多少觉得不太舒服。
    若是还有其它办法,徐彪断然不会卖掉这颗元气丹。
    沉默片刻,徐彪猛然抓起桌上的酒杯,仰脖将杯子里的烈酒灌进口中。重重放下杯子的时候,他从鼻孔里喷出两道浓浓的酒气。
    孟奇连忙拿起酒壶,把空杯重新倒满。
    杨天鸿盯着徐彪,徐彪也用略微发红的眼睛死死反瞪着他。
    房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徐彪声音陡然变得冰冷:“我没偷没抢,元气丹虽然珍贵,却是我自己的东西。卖与不卖,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你何干?”
    杨天鸿坐在那里一直没有动静。即便是徐彪表现出强烈的敌意,他也没有任何动作。良久,杨天鸿才长叹一声,伸出左手,冲着徐彪竖起了大拇指。
    “我曾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
    “有一对夫妻,很穷,但彼此之间的感情很好,深爱着对方。男人很壮实,只是因为家里穷,没有什么好衣服。每次外出,都会被人笑话。女人对此感到不忍,于是就把自己祖传的一支银簪卖掉,偷偷给男人置办了一套新衣,打算在过年的时候拿出来,给自家丈夫一个意外惊喜。”
    “过了几个月,邻近年关,男人却被县里的捕快抓住,说是他与一起盗窃案有关。女人去牢里探监,面对妻子的询问,男人才说出因为家中贫寒,想要在过年的时候买些漂亮衣服送给妻子,无奈之下才起了盗心。听到这里,女人嚎啕大哭,返回家中,取来那套早已为丈夫置办好的新衣。男子非常后悔,过堂的时候,当场咬断了自己的手指,表示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县官和捕快都被男子感动,加之涉案金额不大,也就从轻发落。”
    “几年后,丈夫服完了苦役,回到家中,发现妻子仍然等着他回来,新衣还是摆在当年的原处。夫妻俩抱头痛哭,从此互相守护,虽然穷日子一直没有什么变化,两个人却过得非常幸福。”
    徐彪的眼睛微微有些晃动。他当然明白杨天鸿故事里的意思。渐渐的,徐彪沉闷的呼吸变得平缓,目光中的敌意也慢慢消除。
    杨天鸿平静的声音仍在继续着:“我最初拜入归元宗门下的时候,被昊天门修士耻笑羞辱。对于事物的态度,其实往往就因为某件不起眼的小事。我不喜欢昊天门的人,但这种想法并不绝对。徐大哥你和我姐姐之间的事情,在于你们自己。为恶者,也有善念。为善者,不经意间也会做出恶于他人的事情。我很高兴你能真心实意对待我的姐姐。为了自己所爱的女人,宁愿放弃精进修为的机会,也要让她开心,让她高兴。能够做到这一点,你就值得我叫你一声徐大哥。”
    徐彪眼里的凶光彻底不见。他的表情变得有些扭捏。一时间,徐彪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低着头,嗫嚅了半天,声音低至几乎难以听见:“我……我也是实在没办法……秋容喜欢,我……我却没什么钱,只好把丹药……”
    杨天鸿打断了徐彪的话:“我本来对你多少抱有一些戒备。不过现在看来,可以放心了。有人愿意拿出丹药换取金银,只是为了安逸享乐。你却是为了给我姐姐购买礼物。看得出来,你是那种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要让心爱之人吃饱的男人。”
    徐彪沉默不语,内心却充满了感动。
    杨天鸿这些话真正说到了他的心里。
    徐彪不擅长言谈。不过,这番对话下来,他已经把杨天鸿当做了自己人。
    孟奇很擅于观察颜色,不失时机起举起酒杯,笑吟吟地劝道:“来,徐大哥,咱们干一杯。”
    没人会在这种时候拒绝喝酒。
    房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活泛,越发热烈起来。
    徐彪彻底放开了心思。
    杨天鸿趁机说了很多话。
    “徐大哥,这颗元气丹还请你收下。身为修士,可以一年无食,却不能一日无丹。这些钱,就当是小弟借给你的。日后若是你手头上宽裕了,再还给我也不迟。”
    徐彪有些急了:“这,这怎么行?”
    杨天鸿连连摆手,挡住了他后面的话:“我与昊天门一向不对付。也只是到了今天,才看发现昊天门里并非没有好人。若是徐大哥日后有丹药需要处理,变卖金银,就把丹药交给我来处理。价钱上绝对好商量,不会让你吃亏。”
    孟奇这边又灌了徐彪一大杯酒。
    杨天鸿继续道:“我姐姐那边,我自会去说。徐大哥你做事情光明磊落,日后若是咱们成了一家人,也是美事。”
    “来,咱们喝酒。”
    情绪轻松的时候,任何人都会容易答应对方的要求。
    自从下山以来,也只有今天,徐彪才真正觉得酣畅快活。酒精是男人之间最好的粘合剂,无论你会不会喝?能不能喝?只要一杯酒下去,话变得很多,情绪也就不由自主变得高涨起来。
    很快,徐彪和杨天鸿、孟奇二人已经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吆五喝六划起了拳,好不快活。
    太阳西沉,月亮升了起来。
    三个男人醉醺醺走在街上,惹得周围人群纷纷回避。
    看着徐彪远远走进了昊天门法坛的大门,杨天鸿脸上的醉意渐渐消失,恢复了平静沉稳的原貌。
    《丹册》上有一种解毒丹的方子,能够迅速解酒。只要事先吞下一粒,即便斗酒百坛,仍然不醉。当然,多跑几次厕所是肯定的。无论谁也没有那么大的肚子,一口气装下多达百斤的酒水。
    孟奇摸着粗糙的下巴,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这人还不错,值得结交。”
    停顿了一下,孟奇转过身,问站在旁边的杨天鸿:“你真的打定主意,要他做你的姐夫?”
    杨天鸿淡然道:“这种事情,又不是我能决定。不是说过了嘛,成与不成,那是他和我姐姐之间的事情。我在旁边,最多也就是当个看客。”
    “看客?”
    孟奇贼兮兮地笑了:“这可不像是你的作风。徐彪这家伙,一身修为已经达到筑基大圆满,随时可能突破金丹。以你的风格,怎么可能将其轻轻放过?”
    杨天鸿的回答无比正义:“我又不是买卖人口的努力贩子。只不过,他若是想要成为我的姐夫,必定要付出些代价。他和我姐姐日后结为道侣,咱们手上也多了一位昊天门修士作保。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好事情。”
    孟奇摇摇头:“我是越来越看不透你,只知道你所谋甚大。对了,拍卖会上买下来的那些女孩,你打算怎么处理?”
    杨天鸿挥了挥手,说:“全部送去我府上。”
    孟奇满脸奸笑:“看不出来啊!原来你还喜欢一夜连御十二女这种道道。别说我没提醒你,现在就如此龙精虎猛,日后老了必定肾亏。轻则华发早生,重则永绝子嗣。”
    杨天鸿瞟了孟奇一眼:“你说的是你自己吧?我可不会像你说的那样。”
    孟奇仍然觉得好奇:“说真的,透露一下,你要那些女孩究竟想干什么?”
    杨天鸿的回答仍然和之前一样:“你猜?”
    ……
    杨府外院的格局经过改造。这里没有寻常豪门宅院的艺术气息,与其说是豪宅,不如说是经过掩饰的堡垒。园子里的花草都是普通品种,容易养活,耐寒耐冻,就算连续几天忘记浇水,这些植物仍然可以活得旺盛,甚至开出黄白相间的花,迎着烈日,桀骜不驯的顽强生长。
    这种植物分布极广,也有很多名字。打不死、冻地黄、小苦菜根、碎鸡蛋……总之,这就是一种不为贵族所喜爱,平民百姓也对其胡乱起名的普通花草。
    林冰岚很是意外,在这里,在杨府外院这间明显属于某个大楚贵族的宅院里,居然可以看到这种生命力极其顽强花草的影子。
    西海,是一片极其广阔的地域。
    名字里虽然带有一个“海”字,那里却与大海没有任何关联。高原上的人们喜欢水,造物主在这片海拔极高的位置上散落了大大小小的湖泊。有的很大,阔及数百里。有的很小,湖水不过几十里面积。无论大还是小,高原上的人们都把这些湖泊称之为“海”。
    林冰岚的部族居住在水边。他们喜欢白色,认为这种洁净的颜色能够给自己带来好运和幸福。村落之间,家家户户都用白灰刷墙,上面还要画上美丽的图案。那里的建筑风格与楚国迥异,虽然同样也是雕梁画栋,却另有一番情趣。在冰岚的记忆力,小时候天空蓝得令人心醉,空气清新得令人舒畅无比。光着脚丫走在水边,感受着来自脚底的那股湿润和柔滑,简直就是人世间最大的享受。
    富裕幸福的生活,总会引起豺狼的觊觎。
    更西边的方向,来了一群身穿白色长袍的家伙。在那个方向,据说有好几个强大的国家。那些人发音和吐字都很奇怪,他们信奉神灵,却偏偏还要在“神”的后面加上一个“主”字。那些家伙很奇怪,把牛羊奉为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却把猪视作魔鬼。林冰岚记得很清楚,那些穿白衣的暴徒手持钢刀冲进自己的家,把圈里所有的猪统统砍死。那头老母猪真的很可怜,刚下了几头崽子,躺在圈里给小猪喂奶,却被那些穿白衣的魔鬼一刀砍掉了脑壳。然后,他们嘴里念着乱七八糟让人听不懂的咒语,朝着猪圈里乱扔火把。眼睁睁看着小猪被活活烧死,那些人却如同打了鸡血,站在那里手舞足蹈,大喊着什么“信神主,得永生”。
    他们人多势众,他们刀兵犀利。阿爹的头被砍了下来,白袍魔鬼把人头插在刀尖上,伸进火里烧。阿妈被另外一群白袍魔鬼堵在屋子里,她一直在拼命惨叫,白袍魔鬼却发出更加高亢,无比兴奋的吼叫声。冰岚和妹妹被魔鬼们关在马车上,透过车窗,冰岚看见阿妈光着身子从屋里逃出来,又被两个白袍魔鬼揪住大腿倒退回去,只留下地面上一道触目惊心,醒目无比的鲜红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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