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_分节阅读_103
那么,秦幕天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贺骅狠狠的踩在脚底,利用他从这个泥潭里爬起来。
梁熙先是被这话弄得吃了一惊,前朝末帝梁喆不是早就死了吗?可是当他看到周围人同样吃惊的脸色,立刻对秦幕天产生了不满和愤怒。
秦幕天如果私下告诉梁熙,此人是前朝末帝梁喆,无论是否真的,梁熙都可以从容的处理此事,可是秦幕天却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了出来,人多口杂的必然会被传扬出去?
到时候梁熙如果杀了梁喆,会被人说成残暴弑亲,毕竟梁洪烈起义的时候说自己是皇族血脉,他和梁喆供奉的是同一块梁氏神牌。所以当年攻入皇宫的时候,梁洪烈故意落在后面,让宋子胥去逼死了梁喆,免得自己名声受污。
可是不杀梁喆也不行,别看梁喆是个暴君,并不等于人人都厌弃他,贺家保护了他这么多年,还有丰家以前也是梁喆的肱骨,除了四大家族,谁知道那些大大小小的豪门世家,还有多少是支持梁喆的,到时候这些人听了风声聚集而来,再弄个“起义复国”,就算最后失败,也必然会给大梁国造成极大的破坏。
还是那句话,无论此人是否真的是梁喆,这些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因为权利是个带了魔咒的东西,足能让人疯狂。
梁熙没有再看贺骅和梁喆,而是盯着秦幕天,冷声说:“秦公说笑了,前朝末帝梁喆早就死了,他现在正在皇陵里面躺着呢,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梁熙都能想到的事情,秦幕天这个老狐狸又怎么可能想不到,事实上他说完就有些后悔了,梁喆这件事如果运作得好,说不定能成为他登上皇位的一个助力,可惜他因为受到梁熙突然爆发的气势所影响,心中害怕之下只想到了自保。想到这里,秦幕天眼珠子骨碌碌的转着也不说话了。
没想到梁喆却是冷笑了一声,朗声说:“秦幕天,过了二十多年,你还是没有任何精进,依旧是个贪生怕死的墙头草,就你这种猪狗不如的家伙还想觊觎我们梁家的江山,这才真是个笑话。没错,朕就是梁孝帝梁喆,你们这些乱臣贼子大可以杀了朕,朕早就死过一次了,又怎么会惧怕你这等黄口小儿。”
用现代的话来说,梁喆绝对是个狠角色,他对家人狠,对大臣狠,对天下狠,他对自己也狠。当年宋子胥攻入皇宫,他能带着宠姬在高台上自焚,并不是他懦弱,而是为了不让自己被俘受辱,他宁愿接受死亡,也不接受敌人的侮辱,这是他作为一个天子的自尊。
现在也是这样,即使疯病折磨了他二十多年,可是那刻在骨子里的自尊和自傲不允许他向敌人低头,所以他故意刺激梁熙,只求速死。
“皇上……”贺骅猛的抬起头来,额头上的血污和泥水也无法掩盖他煞白的脸色,只要梁喆承认了身份,他即使用金山银山也救不回梁喆的性命了。
梁熙狠狠的盯着梁喆,过了好一会儿才叫来林诚,说:“你带一千士兵秘押此人回京交给我父皇。”想了想,又说了一句:“既然是已经死了的人,那么就该呆在死人应该呆的地方。”
一直跪在梁熙马前的贺骅听了这话,顿时全身颤抖,他咬紧牙关,重重的再次磕了个头,说:“太子殿下,草民依旧愿交出所有私产,只求太子殿下让草民与……与此人一起。”
梁熙垂眼看了他一眼,说:“准了。”
这边林诚压着梁喆和贺骅去京城,那边梁熙抬头看了看那美轮美奂的行宫,突然对秦幕天笑了一下,说:“秦公,你看这里如何?”
秦幕天正在震惊于梁熙对梁喆的处理,以及贺骅自请陪伴梁喆赴死,听到梁熙的问话,很自然的说:“这里的山清水秀世间难得,否则当年也不会选此处修建行宫了。”
梁熙笑着点点头,说:“孤也是这个意思,如果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想必会更加美丽。不如秦公就在此处陪伴孤,等春暖花开时,咱们一同赏这美景如何?”
这里要等到春暖花开,起码还要再等一个月,到时候十个梁喆都死了,秦幕天就算再回京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了。秦幕天到是想反对,可是看了看那些对着自己的弓弩和刀剑,他一点反对的勇气都提不起来,只好无奈的答应了。
半个多月后,林诚押解着梁喆到了京城,秘奏当今天子梁洪烈此事,梁洪烈依照梁熙的意见,派人秘密打开了梁喆的陵墓,将梁喆关进去,重新封好了墓门,并派重兵把守。
贺骅在交代了自己所有私产之后,与梁喆一起进墓,为梁喆殉葬。
“这棺木之中睡的是何人?”梁喆站在自己陵墓的地宫,对着高台上的棺木问道。
贺骅点亮了所有的长明灯,站到梁喆的身边,说:“回皇上,那是一个草民家中的一个下仆。”
“这个下仆到是好大的福气,死了居然能睡到皇陵之中。”梁喆笑了一下,扭头对贺骅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你也不要叫我皇上了。”
“皇……这……”贺骅与梁喆相伴二十多年,即使是梁喆痴傻的时候,也都是以皇上称呼,这猛然间让他不许叫梁喆为皇上,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才好了。
“我叫梁喆,不过你可以称呼我阿吉。”梁喆抬手摸了一下贺骅的额头,那上面还有当日贺骅向梁熙磕头留下的一道疤痕。他说:“这个名字是我父皇为我取的,以前只有我父皇和母后两个人这么叫我,现在我允许你也叫我阿吉。”
贺骅不知道现在自己心中到底是个什么感觉,是受宠若惊,还是得偿所愿的欢欣,他只觉得喉头仿佛被堵住了一般,那两个字在口中转了半天,却无法说出来。
梁喆的手指从贺骅的额头滑倒他的嘴角,说:“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正在椅子上吃绞丝糖,当时你的嘴角全是白色的糖粉,简直就像一只小脏猫一样,等我走出来的时候,你吓得手里的糖都掉在地上了,羞得两只耳朵通红。”
贺骅没有想到,梁喆竟然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事实上贺骅自己也记得,他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绞丝糖,可是他的母亲怕他坏了牙齿,从来不许他多吃,那日祖父带他去皇宫中,见到桌上的点心里有绞丝糖,乘他祖父去拜见皇上,他吃了个不亦乐乎。正吃得高兴,突然听见架子后面有人轻笑,吓得他立刻抬头去看,谁知道只是因为抬头看了一眼,他不经掉了手里的糖,也遗落了一颗心,三十多年都没有找回来。
梁喆没有告诉贺骅的是,当年他一见贺骅就非常喜欢,曾想过几年,等贺骅长大一些就召他进宫伴驾,谁知道几年后,他们再见面时,梁喆已经在浓烟四起的高台上,看到那个满脸烟灰的少年跑到自己身边,他心中的愤怒突然变成了欣慰,于是他安心的昏了过去。
然而当时梁喆吸入了太多的浓烟,又因为当时梁洪烈在全城搜捕前朝余孽,贺骅只能把梁喆藏在地窖里,使得梁喆因为没有足够的新鲜空气而脑部受损,他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等醒来后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
虽然梁喆的意识的确不清晰,可是在他昏迷之前留下的印象却还在,又因为脑海中各种记忆的交替,那个少年的形象与第一次见面时的形象重合了,导致梁喆一心去找那个只有十岁的,爱吃绞丝糖的小少年,他根本没有认出每日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已经长大了的贺骅到底是谁。
贺骅深爱着梁喆,又怎么可能让他失望,于是买来各色的美少年伺候梁喆,自己只能失落的躲在一边,暗暗幻想与梁喆欢好的少年是自己,那时候的他又怎么可能想到,在梁喆的心中,那些少年根本就是他。
再后来梁喆终于清醒了,那段时间贺骅正好不在行宫,去为他寻药了,于是梁喆用了一些时间了解了所有发生的事情,之后他大醉了一场,决定以后还是维持现状,他虽然感激贺骅对自己的痴心,却也不想他再为自己而纠缠,他希望贺骅有一天能心灰意冷的离开他。可是他忘了,他自己就是个执着的人,而贺骅也是如此。
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关系了,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以后也只有他们两个了。
“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梁喆将贺骅轻轻的搂进怀里,低声的在他耳边说:“其实,我一直喜欢年纪比较大一些的,尤其是那种,一害羞就耳朵红的人。”
长明灯的映照下,梁喆如愿的看到,怀中那人的耳朵瞬间变得通红。
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梁喆与贺骅的结局。有句话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是可以的。
我今天居然用了那么多笔墨来写这两个可恨又可怜的人的结局,还写得用掉了两包纸巾,自己都觉得该去吃药了。
梁熙先是被这话弄得吃了一惊,前朝末帝梁喆不是早就死了吗?可是当他看到周围人同样吃惊的脸色,立刻对秦幕天产生了不满和愤怒。
秦幕天如果私下告诉梁熙,此人是前朝末帝梁喆,无论是否真的,梁熙都可以从容的处理此事,可是秦幕天却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了出来,人多口杂的必然会被传扬出去?
到时候梁熙如果杀了梁喆,会被人说成残暴弑亲,毕竟梁洪烈起义的时候说自己是皇族血脉,他和梁喆供奉的是同一块梁氏神牌。所以当年攻入皇宫的时候,梁洪烈故意落在后面,让宋子胥去逼死了梁喆,免得自己名声受污。
可是不杀梁喆也不行,别看梁喆是个暴君,并不等于人人都厌弃他,贺家保护了他这么多年,还有丰家以前也是梁喆的肱骨,除了四大家族,谁知道那些大大小小的豪门世家,还有多少是支持梁喆的,到时候这些人听了风声聚集而来,再弄个“起义复国”,就算最后失败,也必然会给大梁国造成极大的破坏。
还是那句话,无论此人是否真的是梁喆,这些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因为权利是个带了魔咒的东西,足能让人疯狂。
梁熙没有再看贺骅和梁喆,而是盯着秦幕天,冷声说:“秦公说笑了,前朝末帝梁喆早就死了,他现在正在皇陵里面躺着呢,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梁熙都能想到的事情,秦幕天这个老狐狸又怎么可能想不到,事实上他说完就有些后悔了,梁喆这件事如果运作得好,说不定能成为他登上皇位的一个助力,可惜他因为受到梁熙突然爆发的气势所影响,心中害怕之下只想到了自保。想到这里,秦幕天眼珠子骨碌碌的转着也不说话了。
没想到梁喆却是冷笑了一声,朗声说:“秦幕天,过了二十多年,你还是没有任何精进,依旧是个贪生怕死的墙头草,就你这种猪狗不如的家伙还想觊觎我们梁家的江山,这才真是个笑话。没错,朕就是梁孝帝梁喆,你们这些乱臣贼子大可以杀了朕,朕早就死过一次了,又怎么会惧怕你这等黄口小儿。”
用现代的话来说,梁喆绝对是个狠角色,他对家人狠,对大臣狠,对天下狠,他对自己也狠。当年宋子胥攻入皇宫,他能带着宠姬在高台上自焚,并不是他懦弱,而是为了不让自己被俘受辱,他宁愿接受死亡,也不接受敌人的侮辱,这是他作为一个天子的自尊。
现在也是这样,即使疯病折磨了他二十多年,可是那刻在骨子里的自尊和自傲不允许他向敌人低头,所以他故意刺激梁熙,只求速死。
“皇上……”贺骅猛的抬起头来,额头上的血污和泥水也无法掩盖他煞白的脸色,只要梁喆承认了身份,他即使用金山银山也救不回梁喆的性命了。
梁熙狠狠的盯着梁喆,过了好一会儿才叫来林诚,说:“你带一千士兵秘押此人回京交给我父皇。”想了想,又说了一句:“既然是已经死了的人,那么就该呆在死人应该呆的地方。”
一直跪在梁熙马前的贺骅听了这话,顿时全身颤抖,他咬紧牙关,重重的再次磕了个头,说:“太子殿下,草民依旧愿交出所有私产,只求太子殿下让草民与……与此人一起。”
梁熙垂眼看了他一眼,说:“准了。”
这边林诚压着梁喆和贺骅去京城,那边梁熙抬头看了看那美轮美奂的行宫,突然对秦幕天笑了一下,说:“秦公,你看这里如何?”
秦幕天正在震惊于梁熙对梁喆的处理,以及贺骅自请陪伴梁喆赴死,听到梁熙的问话,很自然的说:“这里的山清水秀世间难得,否则当年也不会选此处修建行宫了。”
梁熙笑着点点头,说:“孤也是这个意思,如果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想必会更加美丽。不如秦公就在此处陪伴孤,等春暖花开时,咱们一同赏这美景如何?”
这里要等到春暖花开,起码还要再等一个月,到时候十个梁喆都死了,秦幕天就算再回京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了。秦幕天到是想反对,可是看了看那些对着自己的弓弩和刀剑,他一点反对的勇气都提不起来,只好无奈的答应了。
半个多月后,林诚押解着梁喆到了京城,秘奏当今天子梁洪烈此事,梁洪烈依照梁熙的意见,派人秘密打开了梁喆的陵墓,将梁喆关进去,重新封好了墓门,并派重兵把守。
贺骅在交代了自己所有私产之后,与梁喆一起进墓,为梁喆殉葬。
“这棺木之中睡的是何人?”梁喆站在自己陵墓的地宫,对着高台上的棺木问道。
贺骅点亮了所有的长明灯,站到梁喆的身边,说:“回皇上,那是一个草民家中的一个下仆。”
“这个下仆到是好大的福气,死了居然能睡到皇陵之中。”梁喆笑了一下,扭头对贺骅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你也不要叫我皇上了。”
“皇……这……”贺骅与梁喆相伴二十多年,即使是梁喆痴傻的时候,也都是以皇上称呼,这猛然间让他不许叫梁喆为皇上,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才好了。
“我叫梁喆,不过你可以称呼我阿吉。”梁喆抬手摸了一下贺骅的额头,那上面还有当日贺骅向梁熙磕头留下的一道疤痕。他说:“这个名字是我父皇为我取的,以前只有我父皇和母后两个人这么叫我,现在我允许你也叫我阿吉。”
贺骅不知道现在自己心中到底是个什么感觉,是受宠若惊,还是得偿所愿的欢欣,他只觉得喉头仿佛被堵住了一般,那两个字在口中转了半天,却无法说出来。
梁喆的手指从贺骅的额头滑倒他的嘴角,说:“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正在椅子上吃绞丝糖,当时你的嘴角全是白色的糖粉,简直就像一只小脏猫一样,等我走出来的时候,你吓得手里的糖都掉在地上了,羞得两只耳朵通红。”
贺骅没有想到,梁喆竟然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事实上贺骅自己也记得,他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绞丝糖,可是他的母亲怕他坏了牙齿,从来不许他多吃,那日祖父带他去皇宫中,见到桌上的点心里有绞丝糖,乘他祖父去拜见皇上,他吃了个不亦乐乎。正吃得高兴,突然听见架子后面有人轻笑,吓得他立刻抬头去看,谁知道只是因为抬头看了一眼,他不经掉了手里的糖,也遗落了一颗心,三十多年都没有找回来。
梁喆没有告诉贺骅的是,当年他一见贺骅就非常喜欢,曾想过几年,等贺骅长大一些就召他进宫伴驾,谁知道几年后,他们再见面时,梁喆已经在浓烟四起的高台上,看到那个满脸烟灰的少年跑到自己身边,他心中的愤怒突然变成了欣慰,于是他安心的昏了过去。
然而当时梁喆吸入了太多的浓烟,又因为当时梁洪烈在全城搜捕前朝余孽,贺骅只能把梁喆藏在地窖里,使得梁喆因为没有足够的新鲜空气而脑部受损,他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等醒来后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
虽然梁喆的意识的确不清晰,可是在他昏迷之前留下的印象却还在,又因为脑海中各种记忆的交替,那个少年的形象与第一次见面时的形象重合了,导致梁喆一心去找那个只有十岁的,爱吃绞丝糖的小少年,他根本没有认出每日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已经长大了的贺骅到底是谁。
贺骅深爱着梁喆,又怎么可能让他失望,于是买来各色的美少年伺候梁喆,自己只能失落的躲在一边,暗暗幻想与梁喆欢好的少年是自己,那时候的他又怎么可能想到,在梁喆的心中,那些少年根本就是他。
再后来梁喆终于清醒了,那段时间贺骅正好不在行宫,去为他寻药了,于是梁喆用了一些时间了解了所有发生的事情,之后他大醉了一场,决定以后还是维持现状,他虽然感激贺骅对自己的痴心,却也不想他再为自己而纠缠,他希望贺骅有一天能心灰意冷的离开他。可是他忘了,他自己就是个执着的人,而贺骅也是如此。
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关系了,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以后也只有他们两个了。
“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梁喆将贺骅轻轻的搂进怀里,低声的在他耳边说:“其实,我一直喜欢年纪比较大一些的,尤其是那种,一害羞就耳朵红的人。”
长明灯的映照下,梁喆如愿的看到,怀中那人的耳朵瞬间变得通红。
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梁喆与贺骅的结局。有句话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是可以的。
我今天居然用了那么多笔墨来写这两个可恨又可怜的人的结局,还写得用掉了两包纸巾,自己都觉得该去吃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