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大师是网红_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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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寄魂夺体
    但没过一会, 魏收那边的电话就过来了。
    “夏处。”他站在一处居民楼下面, 尽量压着嗓子, “我们已经把代韦杰常住的几个地方都搜查过了, 没找到人。他会不会是得到风声跑了啊?要不要通知下去,在可能的地方排查拦截?”
    “不会是跑了。”夏羡宁很肯定。
    他和洛映白这边的结果刚刚分析出来,夏羡宁是立刻派人连夜搜捕的,代韦杰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现在不可能是去逃命——他既然体质跟正常人不一样, 大概住的地方也有讲究。
    他想了想, 道:“你先留在原地, 等我叫你。”
    想必就算是他们找不到代韦杰的下落, 郑依山也应该是知道的。
    夏羡宁和洛映白走出到审讯室的时候, 一个年轻警察刚刚按照指示把郑依山带进去,他的脸上还挂着显而易见的青涩, 看样子像是个刚毕业的见习生。
    “夏处。”他拘谨地跟夏羡宁打了个招呼。
    夏羡宁点点头,随口道:“杨峥, 你也坐吧。”
    杨峥答应一声,他跟大多数从小修习术法的人不同,是个没学多少东西的半吊子,因为极阴体质招鬼, 才从别的部门调到这边来的, 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恐惧和好奇。
    他有点害怕夏羡宁, 搬椅子的时候慌慌张张, 差点摔个跟头, 旁边一只手忽然伸过来,稳稳地托住了他。
    “啊,谢谢。”杨峥昏头涨脑地说,一抬头看见一个眉目秀美的年轻人冲他友善一笑。
    这人……好像不是特侦处的,哦,想起来了,他是夏处的师兄。
    夏羡宁并没有给他们做介绍的意思,径直坐到了郑依山对面,劈头问道:“你的弟弟郑辉明明活着,为什么要撒谎?”
    郑依山短时间内接连两次被审讯,而且每一回询问的内容都让她感到震惊,不久前刚刚向她问过话的年轻警察仍然是一张仿佛结了霜的厌世脸,让人不得不紧张。
    她愣了好一会才明白夏羡宁这是什么意思,惊讶到语无伦次:“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他确实死在大火里了啊!我亲眼看见的……”
    苟松泽回家补觉去了,现在坐在夏羡宁身边的是洛映白,听到这个答案,他微微一哂,冷不防问道:“听到自己的弟弟有可能还活着,你不高兴吗?”
    郑依山一愣,洛映白又道:“你的手在发抖,你很害怕。”
    他口气温和如同无事闲谈,说的两句话却都犀利如刀,刀刀正中要害,简直和之前言谈笑谑的模样判若两人。
    郑依山定了定神,说道:“你们告诉我一个死了几年的人其实活着,这本来就很可怕吧?”
    洛映白对她的问题不置可否,将手在面前的桌子上一抹,那桌面上竟然变魔术似的出现了一副牌,牌面上画着各种奇怪的形象,郑依山不知道他要做什么,面上露出诧异之色。
    “生源于何,死又往何处去?是芥子纳须弥,还是须弥纳芥子?”
    洛映白不紧不慢地洗着牌,修长而白皙的手指划过牌面,有种艺术般的韵律,“一个已经传出死讯的人居然活着,缘由可能会有很多种——压根就没死,被人救了、失忆了、甚至我们认错了人……你没想到这些,是因为你很笃定他的死讯。”
    他打个响指,一张牌跳了出来,牌面上寥寥几笔,画着一个小人,身子躺在地上,头颅却滚的老远。
    郑依山看见那张牌,瑟缩了一下。
    洛映白盯着她,微微一笑:“所以你惊恐的不是他活着这件事本身,而是……他是怎样活过来的。”
    最后几个字声调微微拉长,郑依山全身一震,霎时间额头冒汗,洛映白则忽然顺势并指在牌面上一点,轻喝道:“生不息,死相续,往世化极!”
    就在几个人的眼前,牌面上的图案瞬间变幻,横陈的尸体变成了一个手舞足蹈的鬼怪,虽然线条简单,但那张妖异面庞上的邪恶狂喜之意却呼之欲出,诡异气氛逼面而来。
    更加恐怖的是,在几个人的注视下,鬼怪的面孔竟然渐渐地波动起来,铜铃般地眼睛拉长,獠牙逐渐缩回嘴里,狰狞扭曲的肌肉线条变得柔和流畅——他的样子很快就和正常人相差无几了。
    坐在洛映白身边的杨峥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直逼胸口,逼得他不得不身体后仰,有种马上就要喷血的错觉,洛映白没回头,伸手轻描淡写地在他面前一挡,顿时化解了那股压迫感。
    杨峥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就是卜力的反噬——任何测算都要付出代价,占卜越准确,卜力越强,就凭洛映白敢玩这套牌,他也绝对在整个特侦处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
    杨峥呼了口气,感激地看了他的背影一眼。
    而看到这一幕,郑依山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几乎是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颤声道:“难道他真的用了那个方法?!”
    夏羡宁道:“以身炼蛊,寄魂夺体——你说的是这个?”
    郑依山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他居然真的那样做了,他疯了……”
    洛映白同夏羡宁对视一眼,道:“这样说你知道内情?这是你掩饰自己了解飞头蛊的理由吗?”
    郑依山颤声道:“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会弄成这样我是真的没有想到。”
    她的全身都在发抖,脸色白的吓人,洛映白递了一杯水过去,被郑依山一饮而尽,这才好了一些。
    她努力让自己的语调平稳:“你们先前已经调查出来了,我家在都庞岭的山里,那个地方交通不便,地方又偏,非常落后,像我们村子里的很多人甚至根本就没有离开过那座山。我是村里仅有的一个大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村人都特别高兴。”
    郑依山道:“当时我的父母说,让我出去上学之前,把小辉也带上,千万要努力留在大城市生活,也别跟人提起我们的家乡,那样的话会有人讨厌我们的。”
    夏羡宁点了点头。他以前曾经跟边地小村庄里的一些村民打过交道,那种地方出来的人血统纯正,本族特征保留的比较明显,很多都掌握了祖上流传下来的种族能力,或是一些奇异的法术——这很难断言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是不了解内情的普通人遇到他们,往往都是会感到恐惧或者排斥,这也是人之常情。所以为了正常的融入社会,这些村民们离开家乡后一般都不愿意提起过去的事。
    郑依山和郑辉姐弟两个生平头一次从小村庄来到大城市,很快就被城市的繁华吸引了,郑辉没考上大学,就在郑依山的学校旁边打些小零工,偶然一次机会被人介绍去当了群众演员,从此逐渐踏进了演艺圈。
    后来郑依山大学毕业,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也被弟弟给领了进去。
    居然能上电视,有粉丝,被记者采访……这些事情放在他们的其他亲人眼里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可是外人看来高大上,只有身在圈子里的人才能真正明白自己的渺小和个中心酸。
    郑依山说到这里叹了口气:“跟你们说句实在话,可能你们会觉得看不起我,我和小辉都特别想红……我俩能去拍戏,很多同学都特羡慕,但是她们根本就不懂,在剧组里当个小配角,被人呼来喝去是什么滋味。”
    “尤其是你身边有些人,明明水平跟你差不多,或者甚至还不如你,就因为接了个好剧本,或者认识了什么大人物就红了……你自己就只能眼睁睁在旁边看着,那滋味实在太难受了。我承认我就是嫉妒,虽然嫉妒很可耻,但是我控制不了。”
    洛映白轻声道:“人之常情。换了我,我也会这样的。”
    郑依山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说:“我为了能红什么都肯干,别人不愿接的角色我都接,演农村大婶,去种地,喂猪,用手捏死耗子,有一场戏是被人扔进粪坑里,我为了演的逼真,戏里的道具都是真的,包括小辉不惜去演暴露的耽美剧,也是一样的想法……就那样过了两年多吧,公司里捧红了好几个,我和小辉还是只能演有几句台词的角色,资源越来越不好,我就眼看着他越来越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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