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根凶简_分节阅读_176
木代抬头,出乎意料的,那是一辆警车。
有两个警察下来,一个穿了制服,另一个没穿,身边跟了个耷拉着脑袋的平头男。
木代看到,那个穿制服的警察在跟郑水玉说话,郑水玉说了两句之后,惶惑的回过脸来,指了指这个方向。
然后,几乎是在外头的所有人,都向着这里看过来。
目光复杂。
木代的头皮有轻微的发炸,这不是好的预感。
那两个警察带着平头男往这里走了。
郑梨紧张地有点口吃:“木……木姐?”
木代没说话,她站在桌边,擦桌子的动作越来越慢,觉得呼吸都艰难好多。
吱呀一声,玻璃门的门轴响,几个人开门进来,店内店外的空气开始流通。
那个穿制服的警察说:“马超,你过来认一下。”
那个平头男瑟缩着往前走了两步,目光从郑梨脸上掠过,在木代的脸上停留两秒,像是受了惊,蓦地低头。
前两次见,他耀武扬威的像个带小弟的大哥,现在,跟在两个警察后头,原来也只是个刚成年的年轻人,肩膀都撑不起来。
木代听到他嗫嚅着说:“就是她。”
☆、108|第①②章
陈向荣接到电话,赶紧整理了衣服出门,刚出楼门就看见一辆黑色的车,好大家伙,形状也怪,顶上一排灯,也不知道干什么用的。
在南田县这么久了,这样的车还是第一次见到。
车门打开,罗韧向他招了招手,陈向荣小跑着过去,坐了副架,手脚局促的不知道怎么摆放。
罗韧看了他一眼,这陈向荣看起来老实巴交的,马涂文那头传来的消息说,他大概四十上下,但是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要大很多,面皮上沟壑都出来了,双手粗糙,有一只手的指头上缠着胶带。
他问了句:“你在县公安局工作?”
陈向荣老实回答:“不是的,公安局的编制进不去的,我跟保洁公司签工作合同,外包在公安局大楼保洁。”
罗韧嗯了一声,油门一踩,车子直直向城外开去。
陈向荣有点紧张,昨儿晚上,有个亲戚问他,局里发生那件事的时候,他是不是正好在场,然后说,有个人想打听一下详情,给他一千块。
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呢,陈向荣一口答应。
但真坐上车子,他忽然就忐忑了。
他咽了口口水,转向罗韧:“那个……我就有事说事,我不做违法的事的。”
又强调:“我说的事,是可以对外传的,很多人知道,我这不算违反规定。”
罗韧没看他:“安全带系上。”
陈向荣统共也没坐过几次车,摸索了几次也没找到安全带,好不容易找着,又不知道该怎么系,两下一迟疑,车子已经停下了。
就停在桥头处,城乡交界的地方,因着出的凶案,这两天桥上多了许多人,闲闲逛逛,奇货可居似的来看现场,其实早清理了,桥是桥堤是堤的,但每个人还是看的啧啧称奇,说起来的时候口若悬河,都跟亲眼看见似的。
罗韧沉默着,透过车窗看那座桥。
“听说人跑了?”
“是跑了。”终于等到他发问,陈向荣恨不得把所有的话一筛子抖净,“都不以为她会跑,听说她一开始很配合,人又漂亮,文文气气,谁能想到她会跑啊,而且……”
现在回想,他还一阵惊惧:“直接是从楼上跳的啊……”
那姑娘被带进来的时候,正是陈向荣和一个工友当值,和往常一样,两个人看似拖地,实则目光左溜右溜的,什么也没错过。
工友还感慨万千地说了句:“以前总以为犯事的都一脸凶相,现在才知道,那些长相斯文的、看着文静的,最能起事了。”
两人唏嘘了一阵,拖干净整个楼道,又去洗手间清理垃圾。
正抹着水台,有个问话的干警进来,方便了之后洗手,洗着洗着忽然气愤,一巴掌拍在水台上。
陈向荣在这当工的时间久,每个人都半熟,偶尔也唠两句。
他记得,自己当时问了句:“是不是不招啊?”
在局里,这也是司空见惯了。
那个干警气的脸皮涨红:“咬死不松口,最可恨就是这种。”
工友接话:“是,跟人民作对。”
那个干警说:“好声好气跟她说了,如果态度好,积极主动招供配合,将来庭审什么的,是可以酌情对待的。负隅顽抗的结果是什么,不懂吗?”
工友说:“就是。”
“她说案发的时候,自己在睡觉,但是没证据,她同屋的小姑娘睡的比她还死,根本不能证明她没出去过——另一方面,马超是直接目击者,看到她行凶了,而且不止一个证人。”
听到这里,罗韧抬头:“不止一个证人?”
陈向荣说:“是啊,那个马超小哥是看到她行凶的,然后,据说案发之后十多分钟,有个打麻将到半夜晚归的人,也在附近看到她。现场认人是马超去的,人带回局里之后,那个打麻将的,叫宋铁的,也来隔着玻璃认了,没错的。”
罗韧嗯了一声,顿了顿说:“你继续。”
陈向荣记得,工友当时鼓励干警不要气馁:“要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气焰,不能跟她好声好气的讲,要严肃!严厉!抗拒更严!”
在局里外包两年,工友说话都一套一套的,可以直接拿来做报告。
那干警努了努嘴,示意了一下那边:“头儿现在在跟她讲呢,她年纪轻,我们也是本着挽救的原则,希望她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即便被告人不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而且现在不止一个证人,两个!两个人互相不认识,不存在串供可能,证言可以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所以她如果还这么不配合的话,后果自负。”
陈向荣说:“可不是呢。”
那干警又说了几句,回去了。
说巧也巧,陈向荣这边交班收工的时候,又遇到木代了。
前后都有警察,她低着头,夹在中间,慢慢的走,脸色有点苍白,偶尔抬起眼睛,失神又茫然。
陈向荣起了一点点的恻隐之心,他停了有几秒钟。
就是这几秒钟的间隙,让他看到了事情的全过程。
在经过一间门开着的办公室时,木代向里看了一下。
那是局里靠内的一排办公室,因为她看,陈向荣也看了一下,办公室当然有人的,两个文员,埋头写着什么,大概因为天热,窗户是完全打开的。
紧接着,发生了叫他瞠目结舌的事:木代突然就向这间办公室冲了进去。
有两个警察下来,一个穿了制服,另一个没穿,身边跟了个耷拉着脑袋的平头男。
木代看到,那个穿制服的警察在跟郑水玉说话,郑水玉说了两句之后,惶惑的回过脸来,指了指这个方向。
然后,几乎是在外头的所有人,都向着这里看过来。
目光复杂。
木代的头皮有轻微的发炸,这不是好的预感。
那两个警察带着平头男往这里走了。
郑梨紧张地有点口吃:“木……木姐?”
木代没说话,她站在桌边,擦桌子的动作越来越慢,觉得呼吸都艰难好多。
吱呀一声,玻璃门的门轴响,几个人开门进来,店内店外的空气开始流通。
那个穿制服的警察说:“马超,你过来认一下。”
那个平头男瑟缩着往前走了两步,目光从郑梨脸上掠过,在木代的脸上停留两秒,像是受了惊,蓦地低头。
前两次见,他耀武扬威的像个带小弟的大哥,现在,跟在两个警察后头,原来也只是个刚成年的年轻人,肩膀都撑不起来。
木代听到他嗫嚅着说:“就是她。”
☆、108|第①②章
陈向荣接到电话,赶紧整理了衣服出门,刚出楼门就看见一辆黑色的车,好大家伙,形状也怪,顶上一排灯,也不知道干什么用的。
在南田县这么久了,这样的车还是第一次见到。
车门打开,罗韧向他招了招手,陈向荣小跑着过去,坐了副架,手脚局促的不知道怎么摆放。
罗韧看了他一眼,这陈向荣看起来老实巴交的,马涂文那头传来的消息说,他大概四十上下,但是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要大很多,面皮上沟壑都出来了,双手粗糙,有一只手的指头上缠着胶带。
他问了句:“你在县公安局工作?”
陈向荣老实回答:“不是的,公安局的编制进不去的,我跟保洁公司签工作合同,外包在公安局大楼保洁。”
罗韧嗯了一声,油门一踩,车子直直向城外开去。
陈向荣有点紧张,昨儿晚上,有个亲戚问他,局里发生那件事的时候,他是不是正好在场,然后说,有个人想打听一下详情,给他一千块。
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呢,陈向荣一口答应。
但真坐上车子,他忽然就忐忑了。
他咽了口口水,转向罗韧:“那个……我就有事说事,我不做违法的事的。”
又强调:“我说的事,是可以对外传的,很多人知道,我这不算违反规定。”
罗韧没看他:“安全带系上。”
陈向荣统共也没坐过几次车,摸索了几次也没找到安全带,好不容易找着,又不知道该怎么系,两下一迟疑,车子已经停下了。
就停在桥头处,城乡交界的地方,因着出的凶案,这两天桥上多了许多人,闲闲逛逛,奇货可居似的来看现场,其实早清理了,桥是桥堤是堤的,但每个人还是看的啧啧称奇,说起来的时候口若悬河,都跟亲眼看见似的。
罗韧沉默着,透过车窗看那座桥。
“听说人跑了?”
“是跑了。”终于等到他发问,陈向荣恨不得把所有的话一筛子抖净,“都不以为她会跑,听说她一开始很配合,人又漂亮,文文气气,谁能想到她会跑啊,而且……”
现在回想,他还一阵惊惧:“直接是从楼上跳的啊……”
那姑娘被带进来的时候,正是陈向荣和一个工友当值,和往常一样,两个人看似拖地,实则目光左溜右溜的,什么也没错过。
工友还感慨万千地说了句:“以前总以为犯事的都一脸凶相,现在才知道,那些长相斯文的、看着文静的,最能起事了。”
两人唏嘘了一阵,拖干净整个楼道,又去洗手间清理垃圾。
正抹着水台,有个问话的干警进来,方便了之后洗手,洗着洗着忽然气愤,一巴掌拍在水台上。
陈向荣在这当工的时间久,每个人都半熟,偶尔也唠两句。
他记得,自己当时问了句:“是不是不招啊?”
在局里,这也是司空见惯了。
那个干警气的脸皮涨红:“咬死不松口,最可恨就是这种。”
工友接话:“是,跟人民作对。”
那个干警说:“好声好气跟她说了,如果态度好,积极主动招供配合,将来庭审什么的,是可以酌情对待的。负隅顽抗的结果是什么,不懂吗?”
工友说:“就是。”
“她说案发的时候,自己在睡觉,但是没证据,她同屋的小姑娘睡的比她还死,根本不能证明她没出去过——另一方面,马超是直接目击者,看到她行凶了,而且不止一个证人。”
听到这里,罗韧抬头:“不止一个证人?”
陈向荣说:“是啊,那个马超小哥是看到她行凶的,然后,据说案发之后十多分钟,有个打麻将到半夜晚归的人,也在附近看到她。现场认人是马超去的,人带回局里之后,那个打麻将的,叫宋铁的,也来隔着玻璃认了,没错的。”
罗韧嗯了一声,顿了顿说:“你继续。”
陈向荣记得,工友当时鼓励干警不要气馁:“要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气焰,不能跟她好声好气的讲,要严肃!严厉!抗拒更严!”
在局里外包两年,工友说话都一套一套的,可以直接拿来做报告。
那干警努了努嘴,示意了一下那边:“头儿现在在跟她讲呢,她年纪轻,我们也是本着挽救的原则,希望她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即便被告人不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而且现在不止一个证人,两个!两个人互相不认识,不存在串供可能,证言可以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所以她如果还这么不配合的话,后果自负。”
陈向荣说:“可不是呢。”
那干警又说了几句,回去了。
说巧也巧,陈向荣这边交班收工的时候,又遇到木代了。
前后都有警察,她低着头,夹在中间,慢慢的走,脸色有点苍白,偶尔抬起眼睛,失神又茫然。
陈向荣起了一点点的恻隐之心,他停了有几秒钟。
就是这几秒钟的间隙,让他看到了事情的全过程。
在经过一间门开着的办公室时,木代向里看了一下。
那是局里靠内的一排办公室,因为她看,陈向荣也看了一下,办公室当然有人的,两个文员,埋头写着什么,大概因为天热,窗户是完全打开的。
紧接着,发生了叫他瞠目结舌的事:木代突然就向这间办公室冲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