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娱乐圈为所欲为(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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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他是好几家公司的老板,估计也是大家族出身,从小培养出来的吧。”
    “比那些只会飙车把妹泡吧的富二代好多了。”
    “啊你们再说下去我就真的要被白凉圈粉了。”
    她们在观众席议论纷纷,法官听到她们的说话声,不虞地敲了敲案上的锤子,严肃道:“肃静。”
    观众席上的议论声这才慢慢地消停,法官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作为原告的许升,又看了一眼作为被告的白凉,然后低头看他桌面上的稿子,宣读道:“今天B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S诉被告AZ关于产品侵权纠纷一案,由审判员洛云平,也就是我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张友国依法组成合议庭,现在宣布开庭。在正式审判之前,先由我来宣读法庭纪律。
    当事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最后陈述。义务有:遵守法庭纪律、履行调解判决义务。请问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白凉跟许升都举了举手,表示听清了,可以开庭。
    法官这才接着说:“首先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XS和AZ双方的律师在法官的允许下你来我往地争辩。
    许升请来的律师义正言辞地说道:“十月初,AZ的产品正式上市,据了解,有消费者提出AZ所生产的香水跟XS所生产的香水气味大同小异。于是XS以正当手段取得AZ的香水配方,经研究发现,AZ的香水配方与XS的香水配方别无二致。XS的董事长为了向AZ讨回一个说法,曾亲自拜访过对方公司,但对方均已高层领导不在而将XS的董事长,也就是我的委托人拒于门外。我的委托人求公道无门,于十月中旬将此案委托于我,并要求提出诉讼,问AZ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法官听完后看向被告方,问道:“被告对此可有异议?”
    白凉的秘书抬了抬眼镜,不慌不忙地说:“回答法官,我对原告的诉讼存在不满。首先,我的委托人,也就是AZ,它旗下生产的香水,配方均来自AZ的董事长白年,并没有所谓侵犯或窃取XS机密的说法。”
    许升的律师闻言,咄咄逼人地对白凉追问:“哦,按你这个说法,其实AZ的香水配方是董事长白年授权的,那请问被告白年,为什么你的香水配方,碰巧跟XS的配方大同小异呢?”
    白凉的律师听了这话后轻声笑了一下,然后对许升的律师说:“我插个题外话,不知道原告律师平时有没有使用过不同牌子的沐浴露或者洗发水呢,也不知你换洗护产品牌子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它们的成分表?我倒是注意过,同一种用途的洗护产品,成分表上大体来说都是相差无几,这也是由它们的生产原理和功效所决定它们必须要含有那么多成分。所以你刚才所说的,因为AZ的香水跟XS的香水成分大同小异,所以认定AZ盗用了XS的配方,我持不认可看法。”
    许升的律师没有想到白凉的律师会突然举出这个例子,急切地打断对方的发言,说道:“被告律师,你这是强行偷换概念!”
    法官见原告律师情绪波动,敲了敲锤子警告他,然后说道:“既然双方都有理有据,那么请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XS的律师拿出两家香水产品的配方,指出配方上相同的几个地方,振振有词地跟法官说:“法官先生,您请看,这是我的委托人XS提供的证据,AZ的香水成分与我们XS的一模一样,特别是在突出产品特性的材料上,这充分证明了AZ在没有告知我委托人XS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XS的配方,并用来商用,这已经侵犯了XS的权益。”
    白凉的律师没有发话,法官看着他问:“被告有什么话想说的吗?”
    白凉的律师微微颔首,说道:“既然对方执意认定我们剽窃了他们的商业机密,那么我想看看他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AZ从他们公司盗走了机密。”
    XS肯定拿不出AZ偷窃配方的证据,许升的律师只能用KM的前身是有过商业间谍案的事来站住脚。
    “几年前KM破产时顺便牵扯出一处陈年案件,KM为了开拓市场,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往XS内部安插了商业间谍,我想那个案件至今还保存在档案室里。而AZ的前身是KM,就有极大可能是当初KM窃取了XS的配方,但没有来得及生产上市便破产,直到KM换了新的老板,有了启动资金,才用当年偷窃来的配方研制出产品,而因为产品的配方源自XS,所以AZ的香水才与XS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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