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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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一直被人称作闫班头的闫游缴还好说,虽然看起来像是个爆竹筒子,但林彩妮深信,越是直肠子的人越是好说话。可是再看看苏云归,这人一身桀骜不驯的气息煞是明显。别告诉林彩妮,所谓的金主,就是这二位!
    “原来是你哦……”苏云归皱了皱眉头,心直口快的就说上了,“果然陈莫说的没错,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要看你其貌不扬的,投机倒把却是在行呢!”
    哼,林彩妮撇撇嘴,从陈莫那里,自然是说不出她的好话来。
    “林家二姐,苏公子禁止了你卖油,你这么快就找到了别的营生,小弟也是佩服的。”闫子奇也觉着好笑,这人和人之间的相遇真有意思。不过闫子奇很对林彩妮另眼相看倒是真的,虽说女子会搏斗擒拿之类的功夫会显得不伦不类。
    “苏公子,闫公子,我都已然不卖油了,还请你们二位高抬贵手,给我留这件营生做,我真的急需用钱。”林彩妮在心里唏嘘片刻,又想了想,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好不容易能够靠着做生意来弄些铜子儿了,可不要再被这位高高在上的苏公子给弄砸了。
    “林二姐,你误会了,我们哪里就是破坏你的营生,相反的,我们正是要给你送钱呢!”闫子奇在一旁心直口快的说道。
    “咦,子奇这说的是哪里的话!”正坐的四平八稳的苏云归凝目看一眼闫子奇,目光中无悲无喜无波澜,“送钱是何意?”
    “苏兄,你不是要买林二妮的点心么?我是要买点心的啊!”闫子奇愣愣的看着苏云归,满目不解之色。
    “闫公子,你要买我的点心?要买多少?这个需要预定的,因为我手里已然没有资金,所以,得先交一部分押金。”这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林彩妮立刻趋前抢下了话茬。
    买卖来了就得赶紧抢手去做,不然,待到时过境迁顾客改变了主意,那可错失良机了。
    林彩妮没必要去看苏云归那张臭脸,她是来卖东西的,又不是来被苏云归审讯的犯人,而之前卖油的事,早就翻过了那页,难道苏云归还要出尔反尔不成?看苏云归的样子,应该不是那种嘴巴上安装了拉链的男人吧?
    “押金?”不等闫子奇反应过来林彩妮这话的意思,苏云归又来横插一脚(嘴)了,他把闫子奇拉到了旁边,然后疑惑的问林彩妮道,“需要交多少押金?”
    苏云归本是想端着架子好好难为林彩妮一番的,却没有想到,林彩妮半点都不怕他。而且,林彩妮这么急切的就说“钱”这个字。之前卖油是为了弄钱,现在卖点心也是为了卖钱,抛头露面四处游说的,这女人该有多么缺钱呢!
    “每预定一斤,就要交十五文钱押金。”林彩妮不假思索的作出回答,她没必要思虑苏云归是何居心,她只要说她的买卖就好。
    “倘是一千斤呢?”苏云归闲闲的问道。他的话,一经出口,立刻令闫子奇和一旁的李舒打了个冷战。
    “十五贯钱押金。”林彩妮面不改色心不跳。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千斤么?只要这位爷买得起,她林彩妮就做得起,这才多大点生意呢,只要资金充足,可以雇佣一些零工来做,这个冬季,所有的农户都无事可做,随便花几个钱,就能请的动。
    配料这事都由林彩妮和李舒以及李洋还有姑母林氏来完成,而烘烤之事,村里的女人们个个手艺都比林彩妮强。
    这时候,苏云归微不可见的笑笑,然后伸手从袖口拿出了一些银两。
    十五贯钱等同于十五两银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果然富二代都是败家的——林彩妮看一眼银子,又收回视线,规规矩矩的等着苏云归开口提要求。
    “我给你十五贯钱,你给我做一千斤,没做完之前,不许给旁人做点心。”苏云归把银子放到了他身旁的桌子上,“不过,因着我大批收购,故而,你的点心每斤需要减掉五文钱的价格,按照三十文钱来算。”
    苏云归可真是个精打细算的,以这人的奸诈程度,蒙荫他父亲的职务太可惜了啊……
    “好……”林彩妮前世也签过不少合同,所以她对着签订单一事,一直都谨慎从事,但任凭谨慎,任凭她深思熟虑了好久,她还是决定签下这批订单,接着,她问,“期限呢?”
    “哦?还有期限?”苏云归似乎没想到这茬。
    “如果不限定时间,万一我拖沓到十年以后,苏公子多不划算!”林彩妮煞是一副为对方考虑的神态和口吻。
    “那也无妨,不做出一千斤来,你便不能够再去给任何人做,否则……”苏云归恰到好处的咽下了最后一句属于威胁的话。
    而林彩妮则自认为聪明自动补上了这句,那就是说,否则,即是违约。
    “那倒不错,”既然都没有时间限制,那么,林彩妮都不需要花钱请人帮忙了,只需让自家姑母帮她就好了,林彩妮痛快点了点头,“苏公子可以立下契约,由闫班头和李舒以及春晖画匠铺的所有兄弟们作证。”
    “好。”苏云归也是个利落的,他顺手拿起案板上记账的狼毫,而后在账本上撕下一张纸来,蘸墨提笔,就要写契约。
    “字迹必须工整,不许写草书。”林彩妮在一旁及时的提醒了一句。她可不想看一本看不懂内容的合同。
    “噗……”苏云归忍俊不禁。
    林二妮这句话是不是在说,她不只是会打架会做生意,还是认识字儿的?!
    呵呵,在这个农家,男人们识字的都不多,何况是女子!看来,关于林二妮的情况,他应该去做个了解了。这个女人,已经引起了苏云归的好奇心。
    “还有,把不限定期限的约定也写上,省得公子您日后反悔……”在这一千斤点心没做完之前,林彩妮只是不能去给旁人做点心,但是,她蛮可以去给旁人做一些别的呢……
    苏云归不再搭腔,他低头来认真的写字,他写的不是隶书,当然也不是草书,而是一长串漂亮的行书。
    读书人在写字时,都是难得的认真。凝心静气,全面投入。
    认真的帅哥实在是一副养眼的画面,白衣胜雪,折扇丢在一旁,书生帽檐的绡巾飘然滑下,垂在两侧,映着这张英武袭人的脸庞,愣是将刚毅的线条衬得唯美了许多。
    林彩妮看的呆住了,果然古代男子身上安静的气息要比浮华年代的人儿更具诱惑力,他们沉着内敛,举止优雅高贵,不论在任何时候,不论他是何种性格,都有着礼仪翩翩的风度。
    契约写完,苏云归吹了吹墨迹,抬头意味不明的笑了笑。
    林彩妮来不及收回视线,所以很尴尬,她的贪婪和惊艳无一遗漏的被苏云归给捕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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