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子规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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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规听言挑了挑眉,道:“似乎你口中的‘死’与我所说的‘死’不是一个意思啊。”
    “你还容得他自生自灭?!”丹歌目中杀意一闪而逝,“只要搞清了他欲杀我们的目的,我就立刻出手,送他归天!”
    “嗯。”子规点了点头,站起身来,“休息吧,我们还要忍他一阵子的。而既然他有目的,就是我们行事的阻碍,你让他独自探查一个方向寻求风家的线索,他不会带回来任何消息。他会拖延时间,以等待他同伴的到来,那时我们的处境就不妙了。”
    丹歌则道:“可如果有极为重要的消息,他不想传递给我们,又不想我们知道,就很可能将之抹除。深夜里,如果他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也是我们出手之机。”
    子规暗暗称赞,原来丹歌已经把事情想得很清楚了,而他能做的只有祈祷和祝福,“那我要期盼着,他能很快按捺不住自己的心,会冒险出手了。”
    子规说完扭头离开了丹歌的房间,丹歌则关了房间的灯,一个人窝在沙发里,完全安静下来。他有几个疑问悬而未决,“这金勿是否已经掌握了风家的消息呢?如果有,那他今夜是否会出手呢?”所以他完全安静下来,只是为了听取隔壁的风吹草动,使自己不会错过什么。
    他绝对想不到金勿今天一天都在茶馆里头说书,还得了一条老粗的大金链子,都戴不上脖子,需要拴在腿上的那种!
    此时的金勿正搂着那金链子睡得沉呢。
    丹歌则一直等着,直到金勿的鼾声响得他也能听见了,才知道这么长时间是白等了,他于是也躺下睡了。而子规一边,直到听到了丹歌的鼾声,才发觉自己白等了。他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钟了。
    他默默叹了一声,“这商丘啊,是我的不眠之地吧?”他叹完这一句才闭目睡去,而睡梦之中,时光就过得飞快了。
    他还没有觉得自己睡了很久,门外就响起了丹歌的敲门声。“啊~!”门外的丹歌先打了个哈欠,然后向子规道,“起床了懒鬼,八点钟了!”
    腾地子规坐了起来,耷拉着眼皮子拍了拍自己手腕上的手镯,“小鬼们,起床了。”那骨虫前夜可是折腾了他,他又岂能让它们好过?!
    骨虫们大张咽头打了个哈欠,一闭口,似是又沉沉睡去了。“美死你们!”他起身穿戴整齐,将手腕的手镯拿下,在手里边转了起来,“同患难呐小鬼们!”
    他就这般转着手中的手镯往外走,没到屋门忽然手中手镯一松,手镯变化为骨虫原样。它们彼此连缀在子规脖子上一盘,霎时变作了一个项圈,套在了子规的脖子上。子规一挑眉,笑道:“聪明的小孩儿!”
    丹歌和金勿在外头等了许久,就见子规打开了房门。他脖子不时地摇动着,似乎跟着音乐起舞的嘻哈少年,其实是为了折磨那些个睡梦的骨虫。
    “哟,哟,今个儿你很精神呐。”丹歌笑道。
    “是啊。哟!哟!给我咖喱味儿的牙膏,韭菜味儿的香水,光天化日咱俩就在大马路上……”子规一摇头,连连在面前挥手,正经起来,“什么呀!走走走!”
    三人这才并排着往电梯走去,还是和昨日一样,他们没到电梯之前,这电梯就在就在九层停住了,等他们走过来刚好踏进。三人一转身,丹歌又忍不住地皱眉。
    子规也瞅了一眼那监控,“怎么?还有被窥视的感觉?”
    丹歌点点头,“不错,而且还是同一个人。”
    金勿道:“真的?是不是这酒店监控的日常操作啊?”
    丹歌摇摇头,脸色很沉,他道:“我总觉得他就是冲我来的,你们这么灵敏的五感,却并没感受到窥视之意,不是吗?”
    “可我总觉得是你太敏……”子规摇着头,却忽然不说话了,然后他和丹歌金勿在电梯里彼此对视一眼。
    此刻,电梯到达一楼,三人出电梯,却同一时往左边迈了一步,避开了被清洁工推过来的污水。
    “啊哟!对不起对不起!”这清洁工连忙道歉。
    “呵。”子规脸上的表情僵僵的,“没关系。”
    三人绕过污水走出酒店,丹歌站在酒店门前耸肩,“现在你信不信呢?”
    “是有些可疑了。”子规道。他在电梯里忽然不说话,正是感觉到它们出来电梯后有这样的遭遇,和昨天清晨十分的遭遇一模一样,这如果是不是刻意为之,显然说不过去。
    因为昨天他们是六七点钟下楼的,而今天八点多了才下楼,哪那么凑巧就总能赶上清洁工把污水拱到电梯门前。
    丹歌扭头看去,见到一个人在和那清洁工交谈,而那人忽然一个瞬间朝着酒店门口望了一眼,正进入了丹歌的视野之中。丹歌立刻可以确定,那个透过监视看自己的人,正是他!“是他!”
    “今天我们怎么行动呢?”子规刻意问向丹歌,他昨夜还提醒了丹歌,这金勿一定不会安安心心地为他们寻找风家线索,而且很有可能还阻碍他们探索的脚步。所以他想让丹歌换一换,他和丹歌两人之中的一人,应该去东边看一看情况。
    没等丹歌说话,金勿就忽然道,“昨天不是都安排好了吗?我去东南,丹歌去西南,你去西北。我出发了!”他说完,就离开了酒店门口,直奔东南而去。
    “啊呀我呸!”子规在金勿走远之后终于一吐心中不快,“倒是挺勤快的,可你会带回什么线索吗?白耽误时间!”他说着看向丹歌,“我一定要去东边看看!”
    丹歌点点头,“那你务必要隐藏好,不要让他发现了。我们既然和他虚与委蛇,就不能对他表现出太大的不信任,不然脸皮挂不住就只好撕破,那本不是我们的目的。”
    子规点头,道:“你放心,我变成真身去。一只鸟儿,我落他脸前他都认不得我!”他说着紧跑两步,往犄角旮旯一钻,不一时一只杜鹃从里面钻了出来,而在这杜鹃身上,有个不小的项圈。
    杜鹃鸟扇动翅膀,那项圈就掉了下来,子规往下一看,摇了摇头,“这些小鬼们竟真得睡得死沉死沉的,都不配合我变形了。”他向丹歌道:“你代我保管吧。”
    “好。”丹歌紧走两步接住了项圈,“走吧,我们去西南。”他摇着项圈,就直奔西南而去了。
    子规直奔东面,却在半途中赶上了金勿,眼看着金勿走进了一家茶馆,“这家伙果然没有去帮我们探听风家的消息,而看他这熟门熟路的,昨天一天应该也在这儿了。”子规站在这茶馆门前的矮树上向里面打量了半天,见这金勿只是喝茶,没什么奇异之处,他就离开了。
    “安生在这儿,好过他探听到消息再故意破坏。”子规点了点头,就以鸟身在这东边的商业区中转悠查探,而他查探的结果和金勿喝茶的结果一样,一无所获。
    子规飞回了金勿所在的茶馆,站在屋顶休息。他累死累活和金勿这悠闲自在结果竟是一样,不由有些气恼,“嘿!还真tm是喝茶好啊!”
    他正抱怨着,茶馆里头忽然热闹开了。
    “哎!小子,你tm还敢来?”这声音听起来有些轻浮,似乎身体之中有症结暗生。子规飘到一边的窗口往里打量,看到这一身当啷着金货的主,暗道:“这人蛮横惯了,暗里惹了人,被人下了药还不知道呢!”
    “哦?爷?昨个那一条金链子不够我使得,今个儿我还打算从您这个拿点儿……”金勿站起身来说道,他说着往这金货脚上一看,“哦哟!爷您今儿不穿那金扣的了,换了金底儿的了?!是不是那一双嫌着刺挠了?这个好,我不怕您的臭脚,今儿我就要这俩鞋底儿了!”
    子规在一边听得直皱眉,“这家伙在这儿找着苦主了,趁机敛财?!要说这敛财不是为了对付我们……,可我tm也得信呐!”
    “愣着干啥?给我弄死他!”这金货说着又要脱鞋打金勿,却在看到金底儿后收了此心,他扔了只怕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这金货看着自己的两个随从围向金勿,得意洋洋起来,“小子,你今儿别想好!你昨儿个摸了爷的趿拉板儿,爷穿上以后这腿就一直发凉,不是你搞得鬼,也是你传给爷的霉!爷逮了你,换你的腿给爷用!”
    “哼。”金勿一抓裤子,“爷,你要我的腿?”他说着一抻,就将裤子提起,露出两条枯黄的腿来,“爷,您任取!”
    金货把眼珠子一瞪,恍若见了鬼。“啊呀!这孙子准是有重病!你们两个撤了!咱走!”这金货“嘎登咯噔”,踩着金底儿的趿拉板儿宛若踩着木屐,一步一步往外头挪。
    很快这茶馆里除了这金货一伙儿,所有的听书的甚至说书的,都溜走了。
    老掌柜的在个犄角里抖了抖手巾,怯怯地问道:“爷,今儿没的书听了,往后也没了,您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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