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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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能听到谢四说话一般。
    “唐爷爷,咱们铺子还有法阵在啊?”阿九凑到唐大强跟前,歪头睁着大眼睛好奇的问。
    “可不嘛,之前咱们铺子遭过贼,主家便布了个法阵。可厉害了,能直接把人劈成飞灰!”唐掌柜信誓旦旦道,仿佛他亲眼看见了般。
    “啊……这么可怕啊。”阿九瞪圆了黑眼睛,脸色仿佛都被吓白了似的。
    “不用害怕,主家说过,只要不碰栅栏就行,只劈贼人,不影响咱们。”唐大强微微一笑,表情慈爱。
    “不碰栅栏就行啊……”阿九懵懂的嘀咕。
    “是啊。”唐大强笑着应声,“来,你坐下来记账,我念你写。”
    “好的,唐爷爷。”阿九手脚利落的绕到桌案后,伸手便开始磨墨,只偶尔忙里偷闲朝院子外的栅栏望上几眼,若有所思。
    …
    院子里的南风听了谢四的话,微微皱起眉。
    “……”在盛世安宁的地球大华国生活久了,常常会忽略掉这些细节中的危机。
    认真回想了下阿九说过的话和各种细节表现,她嘴唇抿直,心里多了丝戒备。
    “不知根知底的人放在身边有点危险,要不我先把她送去牙婆那边教一教,过十天半个月再给你送过来?”谢四问,他很愿意卖祝南风一个人情。
    转眼看向小院通往前堂的门,南风还是开口道:
    “我愿意冒这个险,人生在世,若总是防备他人,不敢相信……那又有什么乐趣?”
    冒险,既是包含着三要素:奇观(未知),危险,宝藏(高收益)。
    南风从不冒无谓的险,但她其实一直在冒险。
    喜欢做更有趣的选择,哪怕另一个选择很安全,但若太过平庸,也没什么意思。
    就像她靠去陌生甚至险峻的地方旅游,和收入不稳定的杂志攥稿维生;
    就像来到这个世界,她会做许多准备和考量,会犹豫和畏惧,但仍踏过了风门;
    就像幼时放弃亲戚的抚养保护,选择依靠父母留下的私产,独自生活到有赚钱能力。
    “……”谢四今天第二次被祝南风说到接不上话,借着晌午暖洋洋的光,仔细打量眼前的女人。
    她与他见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与她相处,他甚至偶尔会觉得面对的仿佛是自家撑大梁的父亲或大哥。
    午饭,南风喊了纪寻一块儿,请谢四到怡安城酒楼吃饭。
    她虽口上说会信任阿九,但离开前仍找了机会,单独将防狼喷雾给了唐小强,让他藏好不要给任何人见到,当做是保命的法器。
    给唐掌柜的则是一把小电棒,高光可使攻击者短暂失去视觉,电击力也能震慑敌人,给自己争取到逃命的机会。
    两个人千恩万谢,只觉得了比自己命还贵重的仙宝,揣进怀里激动的不行。
    南风专门叮嘱他们各自保密,连对方也不能告诉,一老一小分别跟她发了誓,除了自己谁也不说,她才放心。
    她自己也将登山包拎在了手里——
    她没有什么怕偷的,不过是这一书包东西有些奇特而已。
    ……
    午饭南风很大方的请了顿不错的,因为有纪寻在,量点的也不少。
    于是花了好多钱钱。
    南风对纪寻的介绍是远亲弟弟,谢四便摆出长辈姿态,笑着问纪寻:
    “纪寻是个好名字呀,多大了?”
    “……”纪寻顾自饮茶,看也不看谢四一眼,像没听到。
    “15了。”南风忙打圆场接话,她也不知道纪寻多大,但这几天她给他喂的很好,外貌差不多长到十五六岁模样。
    听到南风搭话,纪寻挑眸扫了她一眼,神色意味不明。
    “那不小了,是读书、习武还是跟着你学经商呀?”谢四再接再厉,又更慈祥了些。
    想跟南风打好关系,自然不能冷落了她弟弟。
    谢四话音才落,纪寻啪一声将茶杯落在桌上,微微后仰靠着椅背,斜睨谢四。
    “……”谢殊云怔住,莫名后背汗毛全立了起来。
    “纪寻。”南风伸手搭住少年手臂,轻轻揉了揉。
    少年回头迎上她目光,她立即挑起眉头,露出了个请求的表情。
    纪大王这才从鼻孔喷出两股气,放松了肢体,不再瞪谢四。
    “……”纪寻收回目光后,谢四立即吐出一口气,才发现方才自己竟本能的屏住了呼吸。
    怎么南风这个弟弟一身强匪杀气,他竟被盯的出了一掌心冷汗。
    尴尬的捏起茶杯,他忙喝了一大口茶水压惊。
    “我弟弟不太善于与人沟通,你别介意。”南风转头又笑着安慰谢殊云。
    “没有没有,看样子是打小习武的。”谢殊云笑着给自己打圆场。
    南风忍俊不禁,纪寻跟个野猴子似的漫山遍野跑,身手很利索的样子,的确算的上打小习武。
    纪寻扭头见南风跟谢四笑,稳住表情没有露了喜怒,却悄悄在桌下踩住了南风的脚。
    “……”南风笑容僵了一瞬,才应道:“是习武。”
    抬起嗖一下抽出脚,踩在了纪寻脚上。
    熊孩子人来疯!
    不能绕了他!
    纪寻剑眉微耸,反脚又踩在南风鞋面。
    南风也不甘示弱,抽脚反压。
    幸亏很快就上了菜,南风磨着牙给纪寻夹了个大鸡腿,他才收回了臭脚脚。
    南风松口气,腿酸。
    菜色逐步上齐,她很快发现,往日里在她面前大口吃肉的少年,当着谢四的面,居然吃的很矜持。
    挺胸抬头慢条斯理,仿佛是个青涩稚嫩的谦谦君子。
    “……”这么爱面子的吗?
    南风给他夹了一条香煎小鱼。
    纪寻朝她微微点头,随即向谢殊云投去示威般的一瞥。
    南风给他夹了一大块儿红烧肉。
    纪寻朝她微微点头,再次向谢四投去一瞥。
    “……”谢四一边吃肉饮酒与南风寒暄,一般心里嘀咕:
    这少年吃饭就吃饭,老看我干什么呀?
    一顿饭吃下来,纪寻即便斯文许多,速度仍远超其他二人,同样的用餐时间,却吃到了南风和谢四三四倍的量。
    谢四忍不住感慨:年轻人就是好啊,长身体,能吃。
    突然有点怅然,仿佛一个垂垂老矣的缺牙老头,看着年轻人大快朵颐。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总算结束了。
    下次再跟南风一道吃饭,还是别带着纪寻了吧。
    这顿饭他吃的压力山大,总觉得南风那个弟弟时不时拿眼刀横他。
    关键是这孩子年纪虽轻,眼神却很瘆人,害他心里毛毛的。
    这孩子怎么回事?
    跟个野兽似的。
    ……
    ……
    出了酒楼,南风笑着跟谢殊云寒暄道别。
    低头瞧见自己和纪寻各有一只鞋子的鞋面上全是土灰和脚印。
    她默不作声将鞋面在裤腿上蹭了蹭,又腹诽了两句‘臭小子’。
    谢殊云谢过南风款待,便打道回府了。
    溜达在回程路上,他转头问小厮:
    “你有没有觉得,饭后祝小姐的弟弟似乎有点不太一样?”
    小厮茫然:“好像没有吧。”
    哦,是吗?
    谢殊云微微皱起眉,想了一会儿,便将这不太重要的念头丢开了。
    紧接着,他又想起个事儿。
    歪着头转着眼珠,思考间眉毛都打了结,忍不住嘀咕:
    “对了,邻城那个祸害富商,偷钱偷宝贝的小女妖叫什么来着?”
    “……”小厮压根不知道,硬做思考状给谢四公子当捧哏。
    “小巴还是小齐来着?”谢殊云念叨间,没注意到自己模糊记不清的备选名字,全是数字的谐音。
    “……好像是小巴?”小厮随口应道。
    “……”是吗?
    是叫小巴吗?还是阿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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