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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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点钟又给她拎到床上,做了一次。
    丁羡累的不行,在她浑浑噩噩之际,快要昏睡过去之时,这人趴在她耳边说,“明天有赏。”
    他还以为她根本没听见。
    “合着听见了啊,昨天还跟我装睡?”周斯越双手抄在兜里,居高临下睨着她,吊儿郎当的挑眉道。
    丁羡红着脸,“你能不在这种地方说这种话么!”
    “我说什么了?”
    男人的脸皮真是一天比一天厚。
    如果要说记忆,那真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但丁羡却能记一辈子。
    她记得身后那青草香。
    记得旁边那棵桂花树。
    记得太阳毒辣地挂在空中。
    也记得空气里似乎都是他身上淡淡的沐浴露的味道。
    记得他把戒指套在她手上,那冰凉的触感滑过她的指尖,下意识低头一看,银亮的戒指在太阳底下闪着熠熠的光辉,一如那刻他脸上的笑。
    “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他说。
    下一秒把她捋进怀里,低声在她耳边说:“说了,跟着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嫁给我?嗯?”
    “好。”
    她颤颤巍巍说。
    不管怎么说,未来也好,当下也好,我们越过这片荆棘林,
    我看到了盛放在悬崖边的彼岸花,路的尽头,是茂密丛林,鲜花怒放,我仿佛看到了我那些逝去的年代。
    花谢花开。
    我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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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
    第88章 番外
    婚礼定在第二年的国庆。
    叶婉娴找人算了又算算了又算还是国庆的日子最符合他俩的八字。
    那一年丁羡就窝在他家里当米虫, 白天在工作室画画, 晚上等他下班回来,两人抱在一起蹭蹭亲亲,再干点儿热情洋溢的事情。
    在面对她的时候, 周斯越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大多时候, 两人各忙各的,等忙完了, 丁羡拉着他跟他说话, 周斯越就耐心的听着,书房办公桌左边抽屉里塞了一包糖,是周斯越拿来戒烟用的。
    丁羡叽叽喳喳跟他说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周斯越仰靠在椅子上,随手剥了颗糖, 将糖纸一捏, 塞进她嘴里,正说着话呢,丁羡就忽然停住了。
    他笑着:“甜么?”
    丁羡舔了两下, 笑嘻嘻地说:“甜。”
    周斯越挑眉, “我尝尝?”
    丁羡一愣,人已经被拉下去,下一秒, 柔润的唇就贴上来了, 湿濡濡的, 长舌伸进去搅了两下, 直接把丁羡嘴里的糖给勾过来了。
    周斯越靠在椅子上笑。
    丁羡打他胸口,“你!”
    周斯越嘴里嚼着糖,任由她小猫一样锤着他,漫不经心去开电脑,忽而又正经起来了:“刚刚说到哪儿了?”
    丁羡全程被他牵着走,想了想,忙说:“婚礼的酒席,你妈妈说不要太奢华,但是我妈妈你知道……”
    周斯越随手敲了下键盘,启动软件,去捏她的手,“这事儿听你妈的吧,我妈低调惯了。”
    “那阿姨……”
    “我妈那边我有数。”
    周斯越在哄他妈身上也相当有一套,李锦荟也是个随和的人,只是她现在斋戒不吃荤,一下子看到那些大鱼大肉脑袋就疼。
    周斯越也十分清楚,他要处理好两边的关系,不能让媳妇儿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就像这回酒席,周家从小虽然吃穿不愁,但在这些用度上,周宗棠都挺苛刻的,不让浪费电浪费水,也不会铺张奢侈。
    周斯越从小耳濡目染,这点习惯培养的挺好。
    但这回顺了丈母娘的意思,李锦荟心里就有点不平衡了,不过她没说出来,而是跑到寺里去住了好几天,电话也不接。
    周斯越去了也不开门。
    周斯越也不急,还站在门口跟小僧聊了会儿,一点儿不跟人陌生,从容自然的很,那股子以前的痞劲儿又回来了。
    李锦荟憋不住了,来开门。
    “你干嘛呢?”
    周斯越一乐,指了指小僧说:“聊天儿。”
    李锦荟给他拎进去,“别耽误人小师父做工,你来干嘛来了。”
    屋内燃着檀香,周斯越一进去就闻见了,他不太喜欢这种沉沉的闷劲儿,一只手抄在兜里,一只手搓了搓鼻尖说:“您真打算一辈子住这儿啊?”
    李锦荟翻他一眼,说:“可不是,反正儿子有了媳妇儿也忘了娘。”
    “跟我媳妇儿吃醋呢?”他身子往下探了探,“不至于吧您——哎,我以前宽宏大量的李女士上哪儿去了?”
    李锦荟看着他,哼唧一声。
    有时候妈比老婆还难哄,这是周斯越结婚多年后得出的结论。
    “行了,我没事,你过来干嘛来了?”李锦荟说。
    周斯越这才说:“羡羡说,过几天想邀您去雍和宫上个香,当还愿了。”
    李锦荟默了会儿,点头道:“难为这丫头有心了。”
    “您去么?”
    “当然。”
    周斯越一乐,点头,“明天来接您,还是今天跟我回去?”
    “来接吧,过几天你结婚了,我给你爸再诵段经。”
    他没再勉强,下了山,开车走了。
    周斯越第二天一早开车去接,黑色的辉腾停在山下,李锦会一下来就说:“这帕萨特怎么这么大?”
    他们家以前有辆帕萨特,就是这个缩小版的。
    丁羡忽然明白周斯越为什么买这辆车了。
    “大型帕萨特”停在雍和宫门口,周斯越停好车,把钱包收在裤袋里,下车带她俩往里头走。
    红瓦白墙,虔诚平和,袅袅升起的青烟随处可见。
    今天刚好有大师在讲禅。
    李锦荟牵着俩孩子就过去了,在殿堂里后排里找了蒲团坐下,“好好听听,禅法通了,人就没什么痛苦了。”
    两人互看一眼。
    “人没了七情六欲,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周斯越瞥她一眼说。
    李锦荟推了他脑袋一下,“只要你想通了,那就有意思。”
    周斯越表示不置可否,不过他一向对所有事物都表示出应有的尊重,就算不理解也会安安静静听完,丁羡特别喜欢看他专注做某件事,或者专注听课的模样。
    殿堂外,有光稀稀落落铺层进来,刚好笼着他的发顶,那么一瞬间,她以为又回到了那个不过十几平米的教室。
    而身旁的这个男人却依旧发着光。
    听完禅,周斯越带着李锦荟回丁家吃饭,叶婉娴特意早上出去买菜,等着他们晚上过来。
    电话刚打完。
    叶婉娴对着穿衣镜折腾了三趟,连问了十几遍,“怎么样,还行吧?”
    丁父随手掀开报纸,“人家妈妈又不是第一次见你。”
    “好几年没见了吧,也不知道这人过的怎么样?”
    “既然操心就别老跟人对着干。”
    “我怎么跟人对着干了,我当然是为了他俩好了我也。”
    吵吵闹闹几句,楼下有车进来,叶婉娴趴着窗户往下一瞅,慌忙冲进厨房去端菜,“来了来了。”
    丁父在后头嚷:“你别慌手慌脚的。”
    确实很久没见,李锦荟一身素衣,素面朝天,叶婉娴愣了好久都没认出来。
    “锦荟?”
    李锦荟点点头,温婉地笑:“婉娴,好久没见。”
    叶婉娴记忆中的李锦荟是个雍容华贵的富太太,那时候五根手指伸出手都是肉肉的,现在那垂在身侧的手,除了骨瘦如柴,她也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
    “你现在,这么这么瘦。”
    “我斋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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