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文豪[系统] 番外完结_分节阅读_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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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没有生活在英语的语言环境之下,但他完全可以和外国人进行流畅的交流,前提是,对方没有口音。
    比起美式英语随意的发音,英式英语的发音更突显一个人的气质。但华盛顿聚集了许多外来务工的人员,口音也很杂,莫长安他们历史学的一名老师就是从墨西哥来的。
    口音很重,几乎很难听懂。如果不是莫长安每次上课前都进行预习的话,完全没办法跟上他的节奏。
    而且这个老师酷爱提问,也不喜欢点举手的人回答问题。有一次莫长安就被点到了,好巧不巧,他刚好没听懂老师的问题,两人就在那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儿,他旁边的同学提醒了一下他,这才缓解了尴尬。
    宗教学是哲学下属的二级学科,所以他们宗教学的课程是有哲学的。
    教他们西方哲学的教授是一名和蔼的老太太,比起教授来说,她更喜欢大家称呼她为史密斯女士。
    她每次来上课都穿着不同的古典长裙,讲课的时候双手更喜欢交叉放在身前,语速既不快也不慢,非常有气质。
    莫长安听他的同学们说,史密斯女士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有爵位的那种。在伦敦的富人区有一栋占地面积不小的别墅,在郊区还有庄园。
    但她从小就喜欢哲学,最后选择来伦敦大学成为一名哲学的老师。
    虽然燕大的学业比起其他大学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多的了,但莫长安在这里,才感受到什么叫做课业繁重。
    他几乎每天都要花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时间来学习,不然就会完成不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并且跟不上课程。这是他穿越过来之后,在高中阶段都没有感受过的。
    作者有话要说:咳,什么严禁谈论这方面的内容啊,都是我编的,大家不要当真。
    第155章
    史密斯女士就是当初邀请莫长安来他们宗教学交换学习的负责人,所以在观察了莫长安几节课之后,便邀请莫长安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喝咖啡了。
    “我看了你的《诸神黄昏》,觉得你的想法很有趣,所以想跟你聊聊,下午有时间吗?我知道学校附近有一家咖啡厅味道很不错。”
    “我的荣幸,女士。”
    “你的英语口音虽然有点杂,但是比我见过的大多数从小在华国长大的学生要好多了。他们刚来伦敦的时候,在课堂上几乎不会参与互动,虽然他们的雅思和托福的成绩很高,但是要顺畅交流还是有些困难。”
    “可能是因为在这里读书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口音有些重吧。就像安吉教授,如果我不预习的话,就很难跟得上他的课。”
    “安吉其实是一位好老师,如果他能够纠正他蹩脚的发音的话。”史密斯女士皱了皱眉,作为一名从小就接受贵族精英教育的她,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还是很难受的。
    “简直连隔壁学院皮特老头的烟斗都不如。”史密斯女士补充道。
    “确实,他的知识很渊博,如果他能够把口音改进一些的话,大家肯定都会喜欢他的。”
    “肯定的。不说这个了,我们来聊聊你的书吧。华国人的作品很少在国际上销售,但很少有把各地的宗教信仰写进去的,我看了两遍,你文中涉及到宗教有关的内容完全没有问题,听说你在华国的专业是文学?”
    “是的,但是在写这篇之前,我选修了一堂宗教学的课程,所以当时写作的想法就在我的脑子里产生了,后来又遇到了一些事,最后故事就成了现在这样。”
    下午莫长安他们并没有课,所以莫长安跟史密斯女士在这个咖啡厅聊了一下午。除了他的书,两人还涉及到了各民族的宗教问题。
    莫长安从来都不喜欢喝咖啡,他不喜欢咖啡碱的味道。但是在史密斯女士的推荐下,莫长安尝试着点了一杯她推荐的咖啡,味道确实不错,就连他这个不喜欢喝咖啡的人都喝了好几口。
    史密斯女士提到的好几个问题,都是莫长安在之前查资料的时候在书上看到过的,直接就把涉及到的原文说了出来。
    他的智力点现在已经到二十了,几乎是普通人的两倍,所以即使过去了这么久,他还对书中的文字历历在目。
    看样子,史密斯女士对他非常满意。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才相互告别离开。
    从史密斯女士那里,莫长安了解到在国外想要把自己的作品发出去的渠道,而杂志还是最简单方便的。在他看了好些杂志之后,最后选择了一本名叫《故事》的杂志。
    英国的文学杂志是有很多的,但大多都是内容比较单一的杂志,比如《经济学人》、《娱乐周刊》、《悬疑》、《科幻》。一本杂志的内容涉及的只是单一的方面。
    而《故事》就不一样,里边分了好些板块,只要是通过杂志社的审核,就能够在上面发表,不限题材。等排版的时候,杂志社会按照这一期收到的投稿来进行排版。
    虽然莫长安现在没有什么新的想法,不过不妨碍他先把这些问题摸清楚。等他有灵感的时候,就不用再当无头苍蝇四处乱窜了。
    伦敦大学的学生宿舍是公寓式的,三个学生共用一个客厅,每个人都有自己私人的空间,不过浴室和厕所是公用的。如果他们乐意的话,还有一间特别小的房间,可以充当厨房在里边烹饪,不过所有的工具都得他们自己去买。
    莫长安的两个室友,有着一头浅金色半场卷发的大男孩来自加拿大,名字叫杰力弗。据他自己介绍,他是一名忧郁的浪漫主义诗人。虽然他写的诗莫长安并没有听出什么优点来,但是莫长安还是昧着良心夸了他几句。
    “我知道我写的不怎么样,我的朋友从来都不愿意听我吟诗,你是第一个夸我的人,我宣布,你就是我的朋友了!”金发灰眼的大男孩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而另外一名室友,来自美国,生得高高大大的,身上全是肌肉,几乎只要有时间,都会去健身房锻炼,名字叫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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