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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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伤口已经被简单处理过,但是缺少绑带和消炎药,临时处理只会稍微减轻伤口的疼痛感,方才一番激烈运动,它又崩坏了。
    岑牧放开手,开裂的伤口皮肉外翻,一片红肿,血肉中粘满了沙砾,跟血水混合在一起,每一移动,这些沙砾像是钻进伤口的蚂蚁一般,肆意噬咬,又痒又疼,这滋味让人难以忍受,没有水和镊子,这些沙砾很难清理干净,而不清理的话,它会阻碍伤口的愈合,并且在沙漠高温下,容易滋生感染,看起来情况不太好。
    金忧虑道:“真可惜!石叔给了我们急救包,被他们追掉了,这可不好办呐!”
    岑牧摆摆手,说:“没事,不要担心我,它会好起来的。”
    岑牧的体质跟常人不同,这只算是小麻烦,只要补充足够的能量和水分,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就可以恢复正常。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金想了想,说:“我没什么太多想法,先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岑牧笑了笑,说:“那小果呢?你不打算追求了?”
    金沉默了,良久,他抬起头问:“你觉得我有希望吗?”
    等了一会儿,见岑牧没有回答,他抿着嘴,嘴角扯出一个向下弧线,说:“小果经过裳姐的培养,在城市都算高级人士,我?就一个荒野小子,有什么资格站到她面前?!”
    有些苦涩的味道。
    岑牧正色道:“那你觉得我在遇到石叔前,跟你有什么区别?那会儿,我也是什么能力都没有。”
    金反驳道:“但是你天赋好啊!能力非常稀有,并且现在又这么强大!”
    岑牧说:“你也一样!你才12岁,二阶狙击专精,一阶行动敏捷,一阶红外视觉,也是个小天才!而且到现在,你恐怕又积累了足够生成一个二阶能力的进化点吧?”
    金点点头。
    “我比你长5岁,所以,你还有足够的时间让自己变得强大,再过5年,只要你坚持现在的成长速度,要形成四阶能力,不难!”
    金点点头,目光中点燃了些许希冀,四阶能力者在他看来,算是有了站上舞台的资格。
    岑牧接着道:“我不能保证小果对你怎样,但是当你成为四阶能力者,我想,你不会缺少吸引女人的魅力和资本!”
    金重重点头,问:“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岑牧想了想,说:“先找个地方休息下,我要好好想想接下来的计划。”
    ……
    觅了一处背风的沙窝,岑牧收拾身边的物事后,开始盘算最近的得失,这已成为他的习惯,定期盘算会让他更清楚自己所拥有的和稀缺的东西,对于接下来的能力规划会更清晰。
    经过东西片区的大战和连番的逃亡,岑牧获得了34个进化点,为了布置砍掉尾巴的陷阱,他花费了8个进化点,生成了一阶能力『初级伪装』,剩余26个进化点。
    接下来,花费18个进化点将速度提升为三阶,相比二阶,这个提升不光体现在行动速度方面,对于神经快速反应也会有显著的提升,思维速度和行动力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最后,将剩余的进化点投在力量上,生成二阶『蛮牛之力』,这样一来,他的近战实力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虽然,他未来用到近战能力的机会可能并不多。
    这是岑牧故意制造出来的假象,有感知场支持,利用感知场的计算能力和超过3000米的视觉焦点投射能力,他几乎相当于具备五阶狙击专精的狙击手,用狙击手的身份来掩饰近战能力,这是一个安全的做法。
    解决自己的问题,岑牧开始替金做考虑。
    以金现有的能力基础和个人定位习惯,必须往敏捷和侦查的线路走得更深,才能将能力收益最大化,狙击专精暂时不用提升,将速度提升至二阶,金的进化点还有少量的富余,等积攒的点数够,可以考虑往环境伪装的方向发展,具备伪装能力的狙击手,将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存在。
    分配好能力,岑牧和金开始盘算手里的物资:热武器只有雷神,子弹半箱,大约300多发,刑天一件,匕首一把,土狼肉干两块,大约20公斤,之前的狼尸和蜥蜴骨架和内脏早已抛弃,然后,剩下的只有流光、包裹雷神的两块破布,以及岑牧贴身的私人小包裹,没有水,也没有衣物,之前的伏击战中,他们的衣物烧的烧,丢的丢,现在只能光着。
    如果没有两辆装甲车,岑牧倒是想把整个追击的小队都吃掉,届时就可以拿到军用物品的补给,但是,他们见识过装甲车火炮的威力,也不知道装甲车是否还具备其他火力配置,而且岑牧还受了伤,行动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岑牧决定放弃,主要目的已经达到了,没必要节外生枝,这是岑牧的处事逻辑。
    现在离太阳下山,还有三四个消失,到夜里,莽原的温度会降低至零下30多度,没有保暖物品,普通人熬不过莽原的夜,对于能力者来说,处境也会相当难捱,也许能靠能力者的特殊体质扛过去,但恶劣环境意味着成倍的能量消耗,能量不足,异能者的身体也会受到伤害。
    岑牧想了想,说:“入夜前,我们必须搞定衣服!”
    金愕然,问道:“衣服?我们杀回去吗?”
    岑牧摇摇头,他打开流光,检索一番,说:“地图显示,我们还需要500多公里才能穿出莽原,以我们现在的速度,大概要半个月才能走出莽原,食物还能坚持三天,最大的问题是水,还有保暖品,否则,就会被困死在这里了!”
    金点点头。
    其实,岑牧想的远比他说的要多得多,金还没有独立思考和规划未来的能力,他只能尽力引导。
    除了短期规划,岑牧自己也做好长远的打算,他跟军方的照面不多,留给军方的线索也不多,因此,吴处真这个假身份应该是安全的,他打算去城市,去联邦首都,三大联合之城:诺亚、雷蒙、文华去寻找机会,那里有全联邦最顶尖超能力者学院『联邦超能学院』,是联邦顶级人才的摇篮。
    以前,他只是艳慕那个学校,从未产生过去做学生的念头,现在今非昔比,也许有了一试的资格。
    如果自己能进入那个学院,假以时日,也许能更靠近裳姐的理想!当然,还有一个小小的期望,苏子涵就在那个学院,能在现实中亲眼见她一面,算是圆一圆小时候最大的梦想。
    唔……如果遇到了,一定得找她要个签名。
    在实现自己的新的宏伟计划前,他得先为金找到一个合适的环境,容他成长,石叔将金交给他,算是传递了一份责任,岑牧必须对此负责。
    做好一系列打算,岑牧与金开始着手准备狩猎。
    第0004章 诱饵
    在空旷的环境下,感知场凸显出极强的搜索能力,无论那些生物的伪装多么惟妙惟肖,都无法逃脱岑牧的感应。
    两人走了大约五公里,岑牧发现了一头沙行蜥,也许这头蜥蜴对于自己的伪装能力过于自信,它察觉到人类的动静后,只是简单将自己埋在沙下,一动不动。
    岑牧端起雷神,双手沉静稳定,一枪射出,百米之外,子弹钻入沙面,如小石投入镜湖,激起一点涟漪,涟漪散开,无声无息,只是沙底下的蜥蜴已变成一只死蜥。
    金收起枪跟上岑牧的步伐,疑惑道:“我们逮它做什么?它没皮毛,怎么穿?”
    岑牧说道:“借用一下它的尸体。”
    金默默跟在身后,他还是有些不明白。
    岑牧将沙行蜥从沙里拖了出来,这是一只成年蜥蜴,体长接近1.7米,重达83公斤,背部鳞片的伤痕展示它过去的激烈经历,这是一只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的老蜥蜴,虽然力量和速度已比不上壮年时的状态,但丰富的经验让它成为狡猾难对付的对手,远比年轻的蜥蜴要难对付。
    岑牧拿出刑天,几刀下去,将沙行蜥开膛剖肚,切得四分五裂,而后将它的内脏与尸块四下丢弃,顿时,腥味四溢,令人作呕。
    这下,金才明白岑牧的意图。
    饵已下,接下来是钓鱼时间,两人分别找好地点,隐藏起来。
    ……
    莽原生物的嗅觉大多灵敏,这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之一,寻找猎物,规避危险,有时候比视觉还要好使。
    炽烈的阳光耀得人睁不开眼,黄色沙面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正午时分,沙面的温度高达71度,烫得惊人,而岑牧还得将自己埋在沙砾地下,一动不动,忍受烈日和沙砾的双重炙烤。
    热量经由皮肤侵入岑牧体内,血液沸腾,燥热无比,这些热量如果不及时排出,会造成器官过热,进而热衰竭,休克,乃至死亡。
    正常人的排汗散热功能已无法满足当下的需求,岑牧摸索出他自己的独特方式:当体内的热量淤积过多,只需动个念头,这些热量被血液吸收,经由循环系统走一圈,最终传递至舌底,然后,一口气呼出,这股浊气温度超过一百度,只是一息吐纳,热量被散发殆尽,他的身体又恢复凉爽的状态,半分钟一次浊气吐纳,差不多可以维持体温平衡,又不会因为流汗丧失过多水分。
    金没有伪装能力,无法收敛气息,更不能将自己埋在沙底下,他只能跑到1000米外隐蔽。
    两人烈日下蹲守将近半个小时,终于,等来了第一批“客人”。
    这是一群黑白色杂毛鬣狗,不同于普通鬣狗,这些鬣狗普遍身高超过1.2米,体型庞大,焦黑狭长的獠牙挂着充满恶臭的痰液,这群畜生听觉十分灵敏,警惕性非常高,有着严密的社群分工和阶级等级,它们对于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这种破坏力它们同样无法抗拒,然而,它们又察觉不到危险来源,这让狗群犹豫不定。
    狗群中,一只长着苍白色毛发的鬣狗格外显眼,它体形更为雄壮,遒劲的肌肉在毛发衬托下,格外威武,它低低发出低沉嘶鸣,这嘶吼声有独特的音节,有些节奏感,并不重复。
    狗王呵斥完,一只瘦弱的杂毛鬣狗被赶出狗群,这只鬣狗夹着尾巴,几声悲鸣,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尸体,它不停试探着,走走停停,时不时退后几步,最终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尸体边上,舔了几口,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便开始大块朵颐。
    这只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钟,没有任何动静,狗王感觉没有问题,吼了一声,这群鬣狗才争先恐后地扑向沙行蜥,几只鬣狗因为分配问题,撕咬了起来,獠牙和爪子飞舞,场面很是血腥。
    就在这时,远处的金按捺不住攻击欲,扣下扳机。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巨大的后座力施加在钢质枪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上半身往后推动几分,烙下一个红印。
    然而,开枪之后,金在瞄准镜中看到,就在枪火迸发的瞬间,那头苍白狗王突然伏低身体,眨眼间,子弹从它头顶飞过,将狗王身后的一只五十多公斤的大狗击飞数米,肚子被轰裂开,内脏碎块洒落满地。
    一息之后。
    砰!又一声枪响,这一枪击中奔跑中的苍白狗王,一枪爆头。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挥,炸了窝似的,四下逃窜。
    岑牧爬出沙坑,举刀做个手势,然后,驱动二阶速度,冲入狗群,一刀毙杀一条狗,而跑得最快的几条狗,没能逃离金的枪杀……
    几分钟后,两人击毙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获颇丰。
    鬣狗属杂食生物,植物根茎、果实、小型蜥蜴、各类鸟蛋,甚至是落单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质量比土狼还要好一些。
    两人顾不上血腥味,一顿猛吸,直到吸饱为止,动物血液是他们目前唯一的水分来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畅饮,岑牧只觉得像是冲了一个冷水澡一般,清凉惬意。
    爽!
    他心里又生出那种奇妙的感觉,难道是吸血吸上瘾了?!这真是让人不心安啊!岑牧将这感觉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对安全的环境,准备细细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几只大狗,剖开腹部,将它们的膀胱切了下来,挤干里边的尿液,顾不上这东西的腥臊味,将剩余的血液分别灌进几只膀胱中,两端系了起来,算是未来几天的水分储备。
    然后,两人将鬣狗尸体收集到一起,开膛剖肚,将内脏全部丢弃,将肉块连同骨头切成等份大小,搁置了狗皮上曝晒,这将是他们两人未来几天的干粮。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岑牧将所有的狗皮剥下来,曝晒在阳光底下,将其中一条狗皮切成条状,作为绳索,将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简单的裁切,用绳索串联起来,勉强做了两件“特质皮衣”,这样一来,总算不用裸体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枪放空了,所以,这块狗王皮不能给你,挑选战利品,咱们要各凭本事。”
    良性竞争是趋利的,金需要这样的氛围。
    金顿时垂头丧气说:“好吧!我觉得那枪打得挺好,谁知道这狗王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诡异了!”
    岑牧笑而不语,对于荒野生物的灵性,早已习惯。
    两人将这块地方几乎变成了屠宰场,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秃鹫在头顶盘旋,还有循味儿来的莽原狼群,他们两人的食物已足够,就没对这些生物下手,并将内脏抛弃到一旁,随它们争抢。
    短时间,来了这么多的大型动物,岑牧感觉莽原应该有大型水源的,否则,养活不了这么多的哺乳动物,顺着这个思路,恐怕发现人类定居点也不足为奇。
    纵观整个地图,岑牧发现不少疑点,莽原作为一个沙漠,夹在罗宋城和虫群峡谷之间,这两处地方都不缺水,罗宋城另一面不远处甚至临海,是什么造就了莽原这块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气候原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岑牧细细一想,发觉他们对于莽原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进入莽原后,在他的能力辅助下,一路顺风顺水,顺得有些颠覆他以往对于莽原的印象,尤其是在击杀大量本土生物后,岑牧产生了一些轻视的情绪,感觉自己的能力在莽原会无往不利!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跟自己一贯的处事原则相悖,岑牧暗自警觉,趁着眼下暂时无忧的情景,他得尽快收集更多关于莽原的信息。
    岑牧打开流光,嘱咐多多搜索莽原的信息,他开始研究莽原的地图。
    在官方标准地图上,莽原被勾勒成一块东西长约630公里,南北宽400公里的沙漠,这是一块放在旧时代都算庞大的区域,然而,就是这么一块区域在官方地图上仅有一个标志性的轮廓,连地形、地貌、植被分布情况都没有,更别说野生生物领地标识,变异兽巢穴标识,等等。
    在网上搜索了半天,岑牧仅从极少数的论坛中,找到一些非官方的数据,那是一些资深驴友基于官方地图和自身的冒险经历绘制的加强版,该地图上标识了一条弯弯曲曲的路,这条路直入莽原300多公里,而后,嘎然而止,而这幅地图还牵扯出十多年前的一桩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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