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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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笙竟然还娇羞的低下了头,我妈又开始了媒婆模式,见我妈的注意力成功的转移了,张路喝了一口桌上的热茶,起身说道:“秦笙,你就留下来帮着干妈张罗晚饭,黎黎,我们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去隔壁婶儿家串串门呗。”
    见张路要走,我妈急忙拦住:“你们有什么事情不用瞒着我,我已经跟小兵说了你们大概这个时候到家,他忙完了一会儿就来,你们安心坐着吧,对了,你这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绕来绕去话题又回到了张路身上,她叹口气,只好撇清关系:“干妈,他顶多也就算我众多追求者中最不出彩的一个罢了,想让我张路当他女朋友,路漫漫其修远兮,小伙子还得多吃几年盐巴咧。”
    傅少川站起身,礼貌的说:“曾妈妈,我叫傅少川,你叫我小川就行,我跟韩野是好朋友。”
    对于我和姚远结婚一事,我妈和我爸还真是个人精,当初不参加就是觉得我们是在胡闹,现在看见韩野跟我一起回来,她脸上的笑容都比得上院子里盛开的花了。
    “小野的朋友啊,好好好,小川。你再努努力,赶紧把我们家路路娶回家,我等着喝你们的喜酒。”
    听了这话,傅少川这个千年冷面王都笑了:“好咧,听曾妈妈的话,把路路娶回家,曾妈妈,今天晚上的菜多放点盐巴,我争取把几年的盐巴花几天的时间吃完。”
    张路吐舌头:“去,咸死你这个臭鱼。”
    看得出来,我妈对韩野和傅少川都很满意,秦笙也很喜欢黏着我妈妈,小兵哥来后,她对案件的好奇心还没陪着我妈做饭强,于是一老一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了。
    小兵哥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黑袋子,臂弯里还夹着一个笔记本。
    坐下来后,小兵哥直奔主题:“这是燕儿的日记,上面记载的全都是关于陈志强暴她的事情,但是鉴于陈志已经死了,燕儿也香魂散尽,现在刨根究底已然没有意义,只是我发现燕儿的日记里,每隔两页就有一个红色的点,你们看看。”
    我翻阅了王燕生前写的日记,从她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开始到陈志死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写了很厚的一本日记,字字句句全都是对陈志的控诉,因为有着把柄落在了他们的手里,陈志因为x侵了她一次又一次。
    可以看出,被红色的记号点中的子,并不是写之前故意留下的。
    前面的点还有些模糊的迹象,可见王燕是后来才想起来要在日记里标注出这些字,因为时间关系没等那一点干透就匆忙翻阅后面的,我们从第二页开始发现的红点。
    “黎黎,你来翻,我写。”
    张路从妹儿的书包里拿了纸和比,第二页是一个“想”字。
    我们都盯着这本日记,在翻到十几页的时候,才找到了第二个字和第三个字。
    “知道,路路你快写下来,想知道,看来这真的是王燕给我们留下的很重要的线索。”
    我们在书里惊奇的找到了一句话:“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吗?”
    “没了,我都翻到底了,这个王燕也太会折腾人了,她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把真相藏在这本日记里,这日记什么时候放在你家阁楼上的,还有那些钱是什么时候挂在你家的房梁上的,她又不会飞檐走壁。”
    我有些颓然,还以为很快就能知道真相,结果还是一波三折。
    小兵哥回忆说:“好像是在陈志死之后,我去医院看过燕儿,当时她什么都不愿意说,后来你告诉我燕儿失踪了,有一天我妈跟我说,她走夜路从村口回来,看见一个女人的背影很像燕儿,但是她一喊,n那个女人没有回头,也没有惊慌,因为隔得有点远,村口那儿的路灯又很昏暗,所以我妈也没仔细去看,急急忙忙的就回了家。”
    那就对了,肯定是王燕在潜逃的时候趁机回来过,把自己全部的家当都给了这个真心对待她的男人。
    而那时候的她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当替罪羊,又怕出什么纰漏,才会在日记里留下记号让我们有迹可循。
    “她又要承担罪责,又要给我们线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人和人之间无外乎就是利益,有人给钱有人卖命,但王燕这个命卖的好像是心不甘情不愿。”
    张路倒是说到点子上了,能让王燕卖命却又不是心甘情愿卖命的理由只有一个...
    “莫非...”
    张路一拍桌子:“我知道了,那天在医院里,王燕听沈冰说她已经有身孕了,让王燕回头的时候,王燕那眼睛里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可是听到录音里的那一声妈妈后,她又瞬间傻眼了,然后用威胁你的方式逼迫警察开枪打死了她,也就是说,她想活着,但是她又不能活着,而不能活着的原因是,她要让她生命中更重要的人活着,而那个更重要的人,在真正的凶手手中被当做人质,王燕留下线索的原因,我想我已经知道了。”
    张路分析完,我们都同声问道:“是什么?”
    按照张路的推测,如果王燕真的是特意为我们留下的线索,那我们离真相就已经很近很近了。
    “她想让我们帮她做一件事情。”
    不愧是和张路有着心灵感应的男人,张路一说完,傅少川就接了话:“救孩子。”
    张路朝着傅少川扑过去猛地亲了两口:“太棒了,我一说你就明白,是的。就是救孩子,也就是说王燕没有撒谎,她在很多年前懵懵懂懂情窦还未开的时候就已经生下了一个可怜的小生命,而这个可怜的小生命,我敢断定他在余妃的手里。”
    傅少川用手一摸脸,嫌弃的说道:“你这口红是地摊上买来的廉价货吧?”
    韩野抽了一支纸递给傅少川:“虽然这是爱的印记,但此时此刻不合适,你擦擦吧,免得孩子们回来看到又要问很多的问题。”
    张路瞬间不满了,她最讨厌别人评价她的妆容和护肤品化妆品。
    “你懂不懂,那些所谓不沾杯的口红都含有铅,是对身体有害的,好了,我们接着来分析吧,我感觉我已经爆发了,我现在是最强大脑了。”
    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笑了。只有傅少川无奈的附和:“对,你是最强的白痴大脑,接下来我们怎么办?这本这么厚的日记里就翻出了这么几个字,还顺序错位颠倒,可见接下来的话还不知道隐藏在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我们借着串门的机会把婶儿家都翻了一遍,尤其是阁楼和王燕住过的房间,还有挂着钱的那个房梁,但我们一无所获。
    回到家的时候,爸爸已经带着小榕和妹儿回来了,妈妈在厨房里喊:“老头子,家里盐没了,快去买一袋盐回来。”
    爸爸正坐在院子里抽烟呢,懒懒的不想动:“去杨嫂家借一包先用着。”
    妈妈提高了分贝:“快去快去,偷什么懒,杨嫂家也不一定有,都该吃完了,你去买盐,顺便买点饮料酒水回来,平时黎黎不在家,冰箱里都是空的,你看看还有什么新鲜的水果,都买点回来。”
    傅少川和韩野从客厅里出来:“曾妈妈,我们去吧。”
    妈妈立即拉着傅少川和韩野:“不用你们管,你们快进屋去坐着,老头子,你快去,越老越懒,这样下去这日子还怎么过。”
    爸爸极不情愿的起了身,还对着在院子门口坐着的我说:“你妈最近越来越叨叨了,总是拿离婚来吓唬我,说要离了婚跟你去过,在家里跟我过不下去。就芝麻大点的事情,一辈子了,从来不让着我。”
    要是小时候听到他们这么说,我肯定心急如焚,生怕他们真的会离婚。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清楚这只是我爸我妈拿来打发日子叨叨嘴的话罢了。
    “爸,你就快去吧,韩叔,你也去,帮我爸提点东西。”
    我说完后,小兵哥从客厅里出来:“叔,我陪你去吧,我正好要去村口,正好带你。”
    我爸瞬间笑了:“不用走路就行,我最近这腿不行,走远点揪疼。”
    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嘟囔:“老了老了还像个孩子似的了,小兵,你骑车慢点,注意安全。”
    骑摩托车到村口也就几分钟的事情,爸爸买了一堆的东西回来,还跟我妈报数:“老婆子,一共花了三百多,你可不能从我的烟钱里扣。”
    这才是人间烟火味,每次回家看着爸妈,我就想我老了也要有一个愿意有事没事就陪我叨叨两句的人,哪怕是找茬也行,也好过屋子里冷冷清清。
    以前我还跟我妈说过,叫我爸戒烟。
    我以为我妈会支持我的,但我妈却明确拒绝了,她也知道吸烟对身体不好,但我爸都这把年纪了,我妈觉得这是我爸唯一的一点爱好了,也不忍心让他再难受。
    只是在平日里的饭菜里下工夫,为此我妈还特意花钱去学了营养搭配,就是为了照顾我爸的身体。
    好久没吃到妈妈做的菜了,闻着菜香都觉得亲切。
    为了迎接傅少川和秦笙的到来,我妈特意做了我们老家最出名的几道菜,尤其是三合汤,闻着味道口水都要出来了。
    张路是个吃货,反正也分析不出线索来,果断转移阵地跑到厨房里偷吃去了。
    我妈打第一次见到张路就喜欢,因为她是我所有带回家的朋友里,唯一一个敢去厨房偷吃的人,我妈大抵是觉得亲切的,因为我从小到大就喜欢围在灶台旁尝我妈妈做的菜,尤其是到了除夕夜,那一天晚上的菜肴十分丰盛,鸡鸭鱼肉样样俱全,偷吃到简直不想睡觉。
    等到菜都端上桌的时候,张路就已经开始打饱嗝了。
    我们都在笑话她,张路还在给秦笙传授讨我妈欢喜的秘诀:“你要学会调皮,调皮的孩子才会得到大人的关注,像你这么乖巧的女孩很容易被人遗忘的,你都不知道,大学那一年跟黎黎回家的不只有我,还有我们寝室里的好几个小姐妹,但是干妈就只对我印象深刻,因为我是唯一一个去厨房里偷吃的人,而我偷吃也不是拿着筷子去的,我是带着碗去的,当时干妈也是做了一大碗三合汤,实在是美味。”
    “这个,真的能吃吗?”
    秦笙看着摆在自己眼前的那碗三合汤,始终不敢下筷子。
    张路前一秒还在打饱嗝,后一秒就用勺子给自己舀了一大碗。
    “为什么不能吃,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合汤,干妈做的三合汤无人能及,外面那些店里打着几大碗几大碗的招牌,其实都没有干妈做的好吃,秦笙,你今天算是有口福,你还不赶紧尝尝,我悄悄告诉你,姚医生最喜欢三合汤,你要向干妈请教,好好学习。”
    秦笙的脸色都苍白了,怯怯的有话不敢说。
    我给秦笙夹了一块豆腐:“你不吃那些就别勉强自己,吃豆腐吧,你不是最喜欢豆腐吗?”
    秦笙看了看我妈,咬了咬筷子说道:“这个真的能吃吗?我看见曾妈妈拿着一块血放进了锅里。路姐,就是你嘴里正在吃的血。”
    张路都差点喷血了,夹了一块牛血:“拜托大小姐,这叫牛血,牛血你知道不?这是牛肉,这是牛肚,这是一道菜,就跟杀鸡一样的,杀了鸡也有鸡血,就是这一块。”
    张路把筷子伸向了那一大碗鸡肉里,加了一块鸡血递给我爸:“这个是干爸最喜欢吃的,干爸,我这个干女儿对你好吧?是不是比你这亲闺女孝顺?”
    我爸都笑的合不拢嘴,连忙点头:“路路是个好女孩。”
    而秦笙还在犯难,张路给她舀了一碗三合汤:“哎呀你就别矫情了,你快尝尝吧,傅少川,你这幺妹还真是吃洋玩意儿长大的,秦笙,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我们中国的美食数不胜数,你不是把我们中国大大小小的古镇都走了一遍吗?以后我带你把中国各种各样的美食都尝了一遍,就从今天这碗三合汤开始,你快尝尝,保证你喜欢。”
    我们都盯着秦笙,她把视线转到我身上:“嫂子,这三合汤真的是远哥哥最喜欢的一道菜吗?”
    我和姚远吃饭的机会本来就少,而且以前也没怎么注意过姚远喜欢吃什么,作为一个医生,他似乎没有洁癖也不挑食,就连垃圾食品都吃。
    所以我想他大概也会喜欢这道菜吧。
    张路不等我回答就劝着秦笙:“你快尝尝吧,我还能骗你不成。我跟你说,你一定要学会这道菜,这是这次带你回农村的任务,等你回去的时候,姚医生的官司都差不多结束了,那时候的他肯定能放松下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你就可以趁虚而入,给他做这道菜,傻丫头,你要相信我,一个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就得抓住男人的胃。”
    这个理论放在谁身上都行,唯独从张路嘴里说出来,实在是没有说服力。
    秦笙也是毫不犹豫的指出:“路姐,你不会下厨,你照样把我大哥迷的不要不要的。”
    张路还在狡辩:“每个人抓住胃的方式不行,像你这么乖巧懂事的小姑娘,就得用美食来抓住男人的胃。”
    秦笙耿直的问:“那你呢?”
    张路瞬间尴尬:“我...我...”
    我再次给秦笙夹了一块豆腐:“你管她做什么,只要你大哥吃饱了就行,能把你大哥给喂饱,就算是抓住了你大哥的胃。”
    这么隐晦的话语说出来,秦笙这个未经世事的小丫头自然不懂。
    韩野和傅少川倒是心照不宣的笑了,张路对我挤眉弄眼:“怀了孕还这么多嘴,改天我送你几本育儿书看看,免得你一天到晚都只会污段子。”
    我埋头吃饭,小榕和妹儿咯咯的笑着:“大人们常说食不言寝不语,其实都是拿来骗我们小孩子的,妹妹,我们吃完饭去看动画片吧,可好看了。”
    妹儿也乖巧的吃着饭:“好啊,现在就去吧。”
    妈妈在一旁给他们夹了菜放在茶几上,虽然边吃饭边看电视影响消化。但妹儿一回到老家就是这样的,现在大了点不需要喂饭,小时候喂她的饭还真是辛苦,几乎要从村东头追到村西头,我爸总说我这闺女好养活,一天三顿饭都能接得上,根本没时间吃零食。
    后来突然间就改掉了这个一碗饭要吃好几个小时的坏毛病,自从韩野出现后,我这个小克星就乖巧了许多。
    秦笙到底还是尝了三合汤,张路说这是爱情的力量。
    还真是要尝试,秦笙喜欢吃酸的东西,三合汤里面放了醋,她很喜欢,根本不用张路再费尽口舌去劝,一顿饭吃完后,她还拿了纸和笔,缠着我妈告诉她做这个三合汤的步骤。
    步骤写完后还强烈要求我妈明天早上再做这道菜,张路取笑她:“大早上做这道菜你也起不来,况且我们早餐吃包子,干爸的包子做的很好吃,你一定要尝尝,你倒是可以早起跟干爸学学。”
    秦笙期待的问:“包子也是远哥哥喜欢吃的吗?”
    张路无奈的叹口气:“这丫头走火入魔了,我记得我初恋的时候也没这么迷一个男人迷的连自我都没了,你看看她,就像是练功之后走火入魔的练霓裳,太恐怖了,我仿佛已经看见不远的将来,姚远将会被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给缠死。”
    虽然是单恋,秦笙却把日子过成了热恋,丝毫不理会我们的言语。
    饭后我们都在客厅里看电视,爸爸带着小榕和妹儿出去散步了,说是村口老寿星一百岁。要放很多的鞭炮,妈妈不准他们去的,但妹儿却丝毫没有受到除夕夜烟花爆炸的影响,开心的拉着小榕的手,还给小榕讲除夕夜的事情,说是一个很漂亮的姐姐救了她。
    孩子的内心是纯净的,爸爸也劝慰妈妈:“你不要一朝被蛇咬就十年怕井绳,妹儿还这么小,难道从此以后都不能去看烟花了?”
    妈妈拗不过爸爸和孩子们的请求,就带着孩子们去了。
    我们都窝在沙发里陪着孩子们看动画片,张路还看的津津有味,像个孩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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