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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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有人领头了,户部尚书也站了出来,“臣也以为,襄王殿下身有不适,不便继续留守朝政,不如让他回到府上,好生将养着吧。”
    “皇上——”下一刻,众大臣哗啦跪倒一片,齐声说道:“臣等恳请皇上,准许襄王解印致仕。”
    本王忍不住热泪盈眶,这是巴不得撵我走啊。
    想本王一向与人为善,谦虚恭谨,没想到人缘这么差啊!
    如此便算了,那群大臣见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更是添油加醋,纷纷检举本王——
    “皇上,且不说襄王天生残疾,不适朝政,单是他几次三番藐视皇权,便不能继续留用。”
    “往近了说,前几日太后寿诞,襄王喝醉了,一时贪图便利,竟在御花园里解手,分明没把皇家重地放在眼里!”
    “襄王还经常对宫女出言调戏,举止轻浮。一言一行,全然没有为臣者,该有的低调谨慎!”
    “昨日里,御厨们还说起来,襄王溜进了御膳房,偷吃了皇上两根鸡腿,和一碟子桂花糕,实在放肆!”
    “单说此刻,他襄王哪里有面圣时该有的自律,天子当前,他居然在抠鼻屎!”
    本王:……
    这事根本不能细想,否则毛骨悚然。
    你想想,你解手的时候有人在一边偷看,说情话的时候有人在一边偷听,走到哪都有人跟着,连抠个鼻屎,都有人奏与皇上。
    这是多么的爱之深,恨之切啊。
    可这事最终也没能遂他们的愿。
    燕玖以一句“国不可一日无君,而朕,不可一日没有皇叔”,将本王的奏请,给驳回了。
    众大臣顿时捶胸顿足,哭天喊地,比死了先皇还要难过。
    散朝后,燕玖见我迟迟不肯走,便退了一步,道:“近来朝中没什么事,皇叔若是累了,便修养一阵子吧。只是——”他不动声色的握起了拳头,道:“别离开朕太久。”
    我顿了顿,只得点头,“好。”
    离开时,本王回头看了燕玖一眼。
    只见外头阳光明媚,却照不亮他那一方小小的角落。这孩子,孤身坐在阴影里,目送着本王出了殿门,显得怅然而寂寥。
    明明不想我走,却又碍于身份,不能出言挽留。
    谁叫我俩,一个为君,一个为臣呢。
    其实,那帮大臣说的也对,我的确是目无尊卑,没将皇上放在眼里。
    这熊孩子是我一点一点看着长大的,小时候在我怀里撒过尿,后来骑我脖子上掏过鸟蛋,心情不郁了,赖在我府上混吃混喝,没钱花了,就舔着脸跟我要钱……
    那时候,怎么就没人跟我说尊卑有别呢。
    只是,那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经过了那场夺嫡之争,这孩子坐在血淋淋的皇位上,性格变得成熟而内敛了许多,终不再像从前那么喜形于色了。
    总归是,不如从前可爱了。
    ☆、第2章
    冬意来的有些急。
    离我辞官不成,已经过了两个月。
    连日来,满院的落叶无人打扫,一层覆盖一层,倒是自成一方美景。
    本王端坐在院子里,看着满目的落叶,也有那么一丁点悲春伤秋之感。
    眼瞅着府上的下人们都添了棉衣,我一没触觉的人,也不觉得冷,照旧一身单衣,幕天席地,大咧咧的坐在北风里。
    下人们上了茶,本王失手打翻了,手背烫红了一片,也没觉得疼。
    要说,这没触感,也是有好处的。
    至于坏处——
    便是我体会不到男女之间的乐趣。
    本王也曾跟随姚书云去过几次秦楼楚馆,满想着即使没有触觉,但美色当前,禁不住撩拨,也能提起几分兴致来。
    可本王明显想错了。既然感觉不到暖香在怀,那么交欢之欲,自然也不会有。
    更何况,那些女人涂着浓厚的胭脂和水粉,以及猩红的大嘴唇,整张脸就看不出一点人色来,本王别说是举了,不萎都难。
    而她们面色饥渴,上下其手地挑逗本王,更是给本王一种错觉,我不是来嫖的,是被嫖的。
    可她们嫖我不成,看我的眼神里就多了一丝质疑,慢慢地,变成了鄙夷。
    那神色再浅,本王也还是捕捉到了,谁叫我一聋子,不能听,却很会察言观色呢。
    如此几回,本王是再也不敢踏足那种地方了。
    可今日,他姚书云吃饱了撑的,突然闯入府中,强拖硬拽,非要拉我去月华楼坐坐,说来新来了一名女子,貌美无双,艳冠天下,是整个京城当之无愧的花魁。
    这次,我一定能提起兴致来。
    若是看上了,他便替我一掷千金,把她初夜买下来。
    奈何不得,我便披了件大氅,跟着去了。
    要说这月华楼,是京城里最热闹繁华的青楼。里面的女子,比着别处,确实要貌美一些。而老板百里尘,虽说是个男人,却也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绝色无双。
    只是这般风度,却沦落到风月场所,专做皮肉生意,难叫让人可惜。
    至于姚书云,这人看着没个正经,却是大燕国第一琴师。听人说,他弹奏的曲调,恍若仙乐,有破竹之凛,又有流水之柔。
    能听他弹奏一曲,这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而他一向与百里尘交好,偶尔会来月华楼帮人调个琴,弹个曲,顺便,买个醉。
    这厢,来到了月华楼,难得百里尘也在。
    他人虽是身在泥沼,却一身白衣,诸尘不染,犹如一朵傲骨的寒梅。
    往那里一站,如何看着也不像是个逼良为娼的黑心老板,倒像是堕入凡尘,普渡众生的天神。
    不过,他只渡男人,有钱买姑娘的男人。
    此刻,他见了我二人,就是伸手要钱也是举止优雅,姿态从容,淡淡道:“进门先给钱,本店概不赊账。”
    姚书云财大气粗,甩给了他一摞银票,道:“把你们花魁喊来,好生伺候着王爷。”
    本王挥了挥手,“不必,一处雅间,一壶茶即可。”
    “来我这里只为喝茶?”百里尘轻笑一声,往对门一指,“瞧见了吧,对面就有一家茶楼,宁静清幽,两位想着附庸风雅,去那里再合适不过。”
    姚书云又往他手里砸了几张银票,“能堵住你的嘴了吗?”
    “呵。”百里尘笑笑,将银票收好,命人将我俩引到二楼,挑了处雅间,然后奉了茶。
    落座之后,姚书云拿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本王,终是没有忍住,问了句:“王爷,请恕下官无礼,一直想着问你一句——”
    “本王并无隐疾。”我果断回答。事关尊严,我必须说明白了,“本王那里,清早,也是斗志昂扬。”
    “那——”姚书云搓了搓手,又露出了下流的表情,“王爷既然对女人提不起兴致,可试过男人?”
    本王:……
    见我默不作声,姚书云继续怂恿,“这男人,也不尽是些膀大腰圆,须发浓密的,既然是出来做皮肉生意的,自然是身量苗条,肤如凝脂,王爷何不试试?”
    本王看着他,“怎么,看你这般殷勤,莫不是想着献身?”
    “王爷若是需要,下官自当配合。”姚书云说着,撸起袖子,露出了光滑的小臂,“如何,下官这皮囊,可还入得了王爷的眼?”
    本王摇落一身鸡皮,道:“皮糙了点。”
    他放下衣袖,摇摇头,“连我这般天人之姿都看不上,王爷怕是要孤老一生了。”
    “废话少说。”本王打断了他继续发浪,问道:“最近朝中,没有大事发生吧?”
    “没。”他喝了口茶,说:“既然还惦记着,早些回去就是了。要我说,皇上还是太年轻了,你这一走,他就跟失了主心骨似的,整日魂不守舍的,看着都糟心。”
    “回去不急。”我叹口气,“总该让他历练一下,不能一辈子都依赖我。”
    “是吗?”姚书云眯起了眼睛,“王爷可知,外头如今疯言疯语的,都在传些什么?”
    “哦,什么?”
    “百姓们都在说,你襄王统领兵权,拥兵十余万,如今人马已然到位,随时准备辞官离京,起兵造反。”
    “话说八道!”本王拍了一下桌子,“你身为刑部侍郎,有人如此造谣生事,你也不抓起来拷问一下?”
    “抓?”姚书云有些好笑,“如今帝都所有的百姓都在说这事,我难不成还要全部抓起来,严刑拷打吗?纵有那心,我也没那地儿啊。”
    本王默了一下,问道:“书云,坦白讲,你也觉得我如今功高盖主,拥兵自重,对皇上存有异心吗?”
    姚书云笑意不明,“那我反问一句,王爷如今大权在握,想着造反,不过是喘口气的事,如此机会,就当真就没想过要登基称帝?”
    “若本王说从来没有想过,你可信?”
    “我信。”他笑眯眯地,“你说没有,那就一定没有。不过可惜,我还想着你要当了皇帝,怎么也得封我个丞相做做吧?不像我现在,怀才不遇,才是个区区从二品。”
    “言多有失,小心闪了你的舌头。”本王说着,重又叹了口气。
    要说我没有野心,朝臣也好,百姓也好,皇宫内外,但凡是个能喘气的,估计都不会相信。
    就连戏班子,也借用前朝旧事,指桑骂槐,变着法的骂我。
    这事真要怪,还得怪我姓岳,不姓燕。
    我叫岳初,是大燕国,唯一一位异性王。
    这王位,是我祖上随太祖皇帝征战四方,拼死沙场,拿命为他后人换来的,世代传承,和皇家子嗣享有同等待遇。
    可我毕竟是外姓,面上和那些皇亲国戚再怎么交好,背地里,他们也还是将我视作一手遮天,意图谋反的乱臣贼子。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嘛。
    他们这么想,也对。
    眼下,燕玖还小,处处还依赖我,可等着再过两年,他回过味来了,一定也会想着将我处之而后快吧。
    生在皇家,信任这种东西本来就太过奢侈,身为帝王,就更是生性多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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